目前天龙网球、人民电器正在积极申报中
昨日上午,记者从温州市工商局商标广告处获悉,天正为该市又添了一枚中国驰名商标。至此,温州共有11枚中国驰名商标,其中通过“司法认定”途径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为“红蜻蜓”、“奥康”,而“法派”和“天正”则是通过“个案认定”途径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据了解,温州市的“天龙网球”、“人民电器”等知名企业也正在积极准备申报中国驰名商标。
据悉,“天正”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缘起台州一个体企业对其“天正”商标的侵权一案。昨天记者联系到了台州工商局商标广告处处长童庆波,据他介绍,去年台州温岭市一家从事塑料行业的个体企业,到天正集团网站上将“天正”商标字样以及图案复制以后,贴在自己的产品上,作为商标使用。天正集团得知有其他行业产品使用自己的商标,于是请求保护其商标,并向案件发生地台州工商局提出禁止使用的书面请求,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台州工商局经审查认为,发生的案件属于商标法第十三条情形的,并报送国家工商总局。
经国家工商总局审查,最后认定“天正”为中国驰名商标。
天正集团常务副总施成杰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在企业成立之初,考虑并不周全,当时没有系列地注册‘天正’商标。而如今天正品牌的低压电器在市场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于是个别行业的企业借‘天正’去打造他们自己的品牌,市场上出现了其他行业很多个‘天正’商标,这对整个天正集团是很有影响的。
如今天正获得驰名商标,就可以更好地保护天正品牌。“
据了解,驰名商标是指在市场上具有较高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的商标。根据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依法认定的驰名商标将受到特殊的保护。对已注册的驰名商标,不但给予商标专有权的全部司法保护,还给予跨商品、服务类别的特殊保护;对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受到侵害,当事人请求商标注册和禁止侵权行为的,如对该商标是否驰名有争议,人民法院可依照商标法和相应的法定程序予以认定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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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三条: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