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在杭州从事贩毒犯罪的两名贩毒团伙主犯24日在杭州被依法执行死刑。
此次被执行死刑的两名贩毒团伙主犯木拉提·托乎达白克和马超,长期在杭州从事贩毒活动,这两名罪犯自持身染艾滋病病毒,多次逃避警方的打击。从1997年12月至2003年10月间,他们采取将每克海洛因分成10包的方法,将毒品贩卖给40余名吸毒人员,其中木拉提·托乎达白克贩卖海洛因264克,马超贩卖海洛因310克。为了将这个贩毒团伙摧毁,杭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经过一年多的艰苦调查取证,终于掌握了毒贩的犯罪证据,将该团伙一网打尽。2004年6月26日,木拉提·托乎达白克和马超被一审判处死刑,当年12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了两人的上诉,维持原判。
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两人于2005年6月24日在宣判大会后被依法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