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虚假合同诈人钱财的事情时有发生,但杭州一位个体书商祝某骗人用的却是真合同。日前,祝某被西湖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52岁的杭州人祝某是一家古籍书社的社长(个人独资企业)。去年1月,他以书社名义找到上海某知名古籍出版社,合作出版《中国历代皇帝御书真迹》等书稿,当时商定,由祝某的书社直接投资,上海出版社方面只负责对稿件的质量及版式设计编辑审核把关。之后,双方以邮寄的方式签订了合同,规定在90天内祝某要向上海该出版社账户支付定金20万元,合同才能生效。
但这20万元在规定期限内并没打入账户,这一来,这份合同就作废了。可祝某心里早就盘算好了该如何去骗钱。他伪造了上海该古籍出版社的公章及有关书号,还伪造了由该社授予其书社“古籍出版先进单位”、“古籍出版创新单位”的镜牌。
去年9月,祝某经人介绍找到了杭州某印刷公司,对该公司王某称,他们受上海某出版社委托印刷《康熙皇帝》等书籍,有意委托该公司承揽此项印刷业务。王某一见生意上门,自是高兴。祝某先骗得王某公司8万元质量保证金后,又以印刷许可证审批费用为由向王某借了2万元,但对合约上规定的定金却一直借口拖延。
祝某在联系印刷业务的同时,还到富阳一家造纸厂,以同样手法骗得了厂长李某的信任,收取李某2万元质量保证金后,拒不执行合同。
经查,在这两起诈骗案中,祝某共涉嫌诈骗数额达9.6万元,已涉嫌构成合同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