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民工李斌、张胜利分别来电问:什么是劳动争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怎么办?申请仲裁须提交哪些证据?
答:劳动争议是指建立了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因实现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而发生的纠纷。
劳动争议发生后,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可以主动要求协商解决,也可以依法向用人单位所在地乡镇一级劳动管理站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当地市(县)一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劳动争议处理的有关规定,申诉人申请仲裁须提交与仲裁请求相关的证据。证据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用来证明真实情况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清单、入库单、欠条、病历、医疗费发票等;二是物证:指用物品的外形、结构、特征、质量等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如致伤工具、机器等;三是证人证言:即当事人之外知道案件情况的人所作的有关案件事实真相的陈述;四是鉴定结论:工伤致残案件须有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伤残鉴定结论。此外,还有当事人陈述、视听资料等证据种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