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看就要交房了,可小区还是一个大工地,甚至连最基本的水和煤气都没开通,业主想打电话投诉,却发现小区里竟无法接收手机信号。昨天是富阳华庭云顶楼盘交房的日子,但数百名业主集体选择拒绝收房。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华庭云顶”小区。还没到小区门口,就看到路边三三两两停放着施工机械,工人们正顶着烈日紧赶工程。小区内随处可见没平整过的泥地,种着几株稀稀拉拉的小树苗,一些地方还在进行配套设施的施工。
不仅如此,该小区承诺的液化气站至今仍在建设中,尚未投入使用。而业主们打开厨房水龙头,连自来水也没有。有些业主当场要找有关部门讨说法,一打手机,不管是联通还是移动用户,竟都没信号。
配套设施远没有到位,开发商为什么执意要交房呢?业主们发现,当初合约上规定的最后交房日为3月31日。而从4月1日到昨天正好89天,如果交房日再推迟一天即超过90天的话,开发商就要为此交付两倍的违约金。
面对华庭云顶数百业主的难题,有专家指出,由于某些开发商的诚信度不够,从买房之初起,陷阱就可能存在,而双方信息不对称也是房产维权艰难的一大因素。
小区还是一个大工地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曾盛传一时的“华庭云顶”小区。还没到小区门口,就看到路边三三两两停着施工机械,工人们正顶着烈日紧赶工程。
小区内,几杆路灯上挂着“欢迎业主入住”的条幅,可周围却是一片黄土泥地,间种几株稀稀拉拉的小树苗,一些地方明显还是工地,正在建设配套设施。
“快抓紧时间搞好卫生,业主们马上要来收房了”。几个工作人员急切地向保洁员下达命令。不久,业主们陆续赶来,但收房手续办得举步维艰,不少业主纷纷向开发商表示质疑,“这里还是一片工地,怎么能交房?”“连最基本的水、煤气都没开通,就算交了房也没法入住”。
水、煤气、无线通信都不通
潘女士拿出《商品房买卖合同》指给记者看,其中第十四条“出卖人承诺与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一项下明明注明“液化管道于2005年3月31日安装到位”。但情况并非如此。华庭云顶小区有一个由富阳煤气公司建立的液化气站,专门负责供给小区内居民使用的液化气。但记者发现,该站还在建设中,尚未投入使用。在现场施工的富阳煤气公司一位姓赵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管道正在铺设中,预计10天左右才能完工。完工后,由杭州市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了,才能真正投入使用。”更让业主们窝了一肚子火的是,打开厨房龙头,连自来水也没有。问了工人,竟回答说还没完全安装好,所以不通水。有些业主气呼呼地要找有关部门讨说法,一打手机,不管是联通还是移动用户,竟都没信号。
精装修地板布满划痕
华庭云顶·九华坊东二楼604室的业主章先生对记者说:“我们买的房子是带精装修的,但即将交付给我们的房子却到处存在问题!”走进九华坊东二楼的大门,只见走道的墙壁裸露着6根电线。章先生气呼呼地说:“小区已经通电了,电线这样裸露着,万一出了事故,谁负责?”走进章先生的604室,这是一套三室两厅,3个卧室都铺着深红色的地板,但地板上布满了一道道的划痕,还溅满墙粉漆,一地狼藉。
为避违约金急急交付
“配套设施没有到位,业主不满意;开发商却执意要交房,其中必有猫腻。”潘女士告诉记者,按合同,开发商逾期交房90天以内,须按日支付已交房价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如果逾期交房超过90天,那么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开发商须向购房者缴纳已付房款2%的违约金;如果不退房,开发商须从3月31日起,向购房者每天支付已交房价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精明的业主们早就发现,当初合约上规定的最后交房日为3月31日。而从4月1日到昨天正好89天,如果交房日再推迟一天,开发商就要为此交付原来两倍的违约金。可见,为了通过“合法”途径避免这笔增加的违约金,浙江华庭云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可谓“煞费苦心”。
而浙江华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副总裁章剑平对一天里交付1200套房子的解释似乎也印证了业主们的这种猜想。“一般的交房进度只能达到每天100户以内,但考虑到相关的合同约定和法律条文,我们不得不这样做!”
业主不知规划设计更改
潘女士还向记者出示了一份在购房时由开发商提供的“竖向设计及建筑定位平面图”。在该平面图上标注着四项内容:“容积率1.38;绿地面积81630平方米;绿地率55.1%;停车位单层1038辆,双层1562辆。”
但开发公司办公室的张主任却告诉记者,施工是按照另一张‘总平面布置图’进行的。而后者规定:小区容积率1.36;绿地面积63427平方米;绿地率42.78%;室外停车868个,室内停车205个。这么一算,小区的绿地面积小了1.8万多平方米,停车位少了1000多个。而对于这样的设计更改,业主根本不知情。
对此,章剑平解释,“在审查中,有关部门对最先的平面图作了调整,因此修改后的设计图上绿化面积少了近两万平方米,我们在小区其余设施的建设中给予了补偿。”
房产维权为何艰难
作为消费领域的商品房,近年在杭州得到蓬勃发展,但房产消费投诉也一直居高不下,这其中包括各种原因。
有专家指出,由于某些开发商的诚信度不够,从买房之初起,陷阱就可能存在,这很有可能成为业主将来维权的“基点”。消费者遇到诸多不公平现象,表面看来是一些合同条款存在陷阱和欺诈,但事实上,最根本的还是在于社会的整体诚信基础还不完善。
据了解,双方信息不对称也是房产维权艰难的一大因素。信息不对称主要表现在房产商广告误导倾向严重,而消费者却受专业知识缺乏的限制,往往使得自我保护措施不力,加上买卖双方的不对等,作为个体的业主面对经济实力强大的开发商,总是显得无奈和弱小。据有关法律人士称,房产经营和消费存在着很大的法律上的缺失和不周全,不少消费者明明有理在身,却得不到开发商的赔偿,这与法规尚不完善有关。因此,营造放心房产消费环境,建立完善的法制法规,才是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根本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