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答应撤诉,他们就再也没来看过我,现在连生活费都没着落了。”90岁的陈老伯喃喃道,一个劲地怪自己耳根子太软。
去年5月,陈老伯的大儿子因车祸不幸去世,车祸肇事方赔了近20万元,但大儿媳和孙子不再承担老人的赡养费,老人开销通通落在女儿身上。
今年4月,老人向拱墅区法院提起诉讼,争取对大儿子遗产的继承权。几天后,大儿媳和孙子带着两个公证员到养老院。一听大儿媳和孙子答应赡养,老人就同意撤诉,公证员对此做了公证。
可一等老人撤诉,大儿媳和孙子就再没出现过,也没拿出一分钱。老人很困惑,自己还能再求助法律吗?
浙江援手律师事务所孙毅律师认为,老据有关法律规定,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所以,虽然老人轻信儿媳妇和孙子的承诺,但并不当然丧失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