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公安机关近半个月的侦查,萧山“6·16”女驾驶员被害案于近日告破。经审查,两嫌犯杀人动机系谋财害命而非奸杀。
6月16日晚,萧山人韩某称,其妻郑某(女,33岁,系自备车驾驶员)于15日下午5时左右接到“生意”后驾驶自备车外出营运。7时许,韩某与郑联系,手机关机,后一直音讯全无。由于失踪人郑某是女性自备车司机,易遭受侵害,社会上流传被奸杀的可能性较大。萧山警方在金丽高速丽水段找到了郑某的失踪车辆,并迅速抓获犯罪嫌疑人葛某和叶某。
经查,两人平时居无定所。6月15日,他们佯装叫车,将郑某骗出。当汽车行至钱塘江边时,用事先准备好的绳子勒住郑某颈部,并用捂嘴等手段将郑某残忍杀害。作案后,葛、叶两人将尸体双手反绑,扔到汽车后车厢内,并连夜开车至丽水云和县紧水滩水库,连人带车一起抛入水库。
两名犯罪嫌疑人仅劫得现金600余元,手机一部。
警方提醒:
近年来自备车驾驶员被侵害案件已有多起。尽管管理部门一直在下大力气查处、取缔,但非法营运现象仍未杜绝。警方分析,犯罪分子将目标对准自备车驾驶员,一方面是自备车司机的安全防范意识薄弱,警惕性不高。同时,由于自备车驾驶员本身意识到营运违法,往往不敢、不愿做一些事先安全预防工作,如到出城登记站进行登记、将租车人的情况告知他人等。警方呼吁,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杜绝非法营运,在出城特别是夜晚外出时应及时到各出城登记站登记,遇到可疑情况立即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