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来的研究成果都存在了硬盘里面,但硬盘却因为质量问题坏掉了。要恢复硬盘里面的数据最少要花3500元,但硬盘的经销商和代理商却都不愿意承担这笔费用。最近杭州的张先生非常郁闷,“这硬盘质量导致数据丢失的责任最终该由谁负责承担呢?”
硬盘坏掉丢失了5年科研数据
张先生是浙江大学的博士研究生。今年1月11日,他在位于杭州西溪数码港A209店铺的杭州欧信科技有限公司,花了1010元钱购买了一只品牌为“西部数据”、容量为200G的硬盘,计划专门用来存储自己的研究成果。在购买时,经销商告诉他,西部数据生产厂家在新加坡,产品质量绝对有保障,“3个月包换,3年保修”。
使用的前一个月里并没有什么问题,可就在2月22日,也就是购买后的第33天,张先生突然发现硬盘出问题了:硬盘的属性上显示还有20G的可用空间,但使用时却怎么也存不了数据。张先生于是对硬盘进行格式化,但格式化后的硬盘显示总共容量只有120G,这和张先生购买的硬盘整整相差80G,相当于一台普通电脑的硬盘大小。
发现问题后,张先生立即找到经销商,并在经销商的陪同下来到“西部数据”硬盘的浙江总代理杭州智邦电脑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的技术人员对张先生的硬盘进行测试,发现张先生给硬盘配置了一个硬盘盒,如果把硬盘置入硬盘盒内,那么测出的硬盘容量是128G;如果把硬盘从硬盘盒内取出,那么测出的容量则是200G。为了证明问题出在硬盘盒上,技术人员又拆出3个新的200G硬盘进行测试。果然,盒内测试是128G;盒外测试是200G。于是,智邦电脑的技术人员告诉张先生硬盘没问题。
既然检测之后说没问题,张先生也放心了。于是他把自己120G的教学和科研数据保存到了这只硬盘上。2月27日下午,张先生把硬盘连接到自己的笔记本电脑上,在使用数据时,电脑突然显示数据无法保存,并立即死机。重启电脑后,电脑根本就不能显示该硬盘的盘符,硬盘彻底坏了。
救回数据必须到指定公司
经销商不愿承担费用
“硬盘坏了我可以要求更换,但硬盘里的数据怎么办!”张先生最担心的还是自己5年来的研究成果。
3月3日,为了尝试修复数据,张先生通过“西部数据”的免费800电话了解到,在中国内地“西部数据”指定了一家电脑公司负责修复数据,也就是上海韩新电脑科技公司。如果消费者不在该公司进行数据修复,那么“西部数据”以后就不再承担硬盘的售后服务。张先生觉得其中明显有强买强卖的嫌疑,不过为了救回数据,张先生只好赶往上海。
在上海韩新电脑科技公司,该公司的电脑数据恢复中心表示可以帮张先生救回自己的重要数据,但大约需要一周的时间,而且还需要3500元的费用。
张先生觉得数据丢失是因为使用了存在质量问题的硬盘导致的,那么销售硬盘的商家理所当然应该承担因为数据丢失导致的损失。于是他又找到浙江总代理智邦电脑公司,要求该公司承担恢复数据的费用。但智邦电脑公司却没有同意他的要求,而表示只能为其更换一只新的硬盘。
硬盘销售商只为硬件负责数据赔偿尚无先例
生产商网络上有明示:不对硬盘数据负责
昨天上午,记者采访了杭州智邦电脑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俞娟萍。“我们也很理解张先生的心情,所以我们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在帮助他解决问题。”她告诉记者,“硬盘坏了,我们立即为张先生提供了一只全新的硬盘作为临时替代使用。如果张先生同意,我们可以对原来的硬盘做‘包换’处理;如果张先生要求退货,我们也可以办理。”
但俞娟萍也向记者表示公司不能承担恢复数据的费用,因为西部数据的产品网站上有明文规定:“对于任何有缺陷的产品,您所得到的惟一补偿仅限于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产品。”“在任何条件下,WDC(西部数据)对有缺陷的产品所承担的所有责任均不会超过该产品的购买价格。此限制即使在WDC不能或没有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产品而您的惟一补偿实际没有得到的条件下,仍然适用。WDC不负责任何普通的、继发的、偶发的或特殊的损毁。这些损失包括记录数据的损失、因恢复丢失的数据所引发的费用、利益损失以及任何产品的拆装费用、安装更换产品的费用以及产品任何缺陷引发的维修或更换活动所涉及的任何检查、测试或再设计费用。”也就是说,“西部数据”只对自己的产品进行质量保证,而对使用产品导致的风险因素并不承担责任。
俞娟萍还向记者表示,“智邦电脑”仅仅是浙江代理,上面还有中国代理。如果有规定要“智邦电脑”承担赔偿费用,“智邦电脑”完全可以把相关费用转到中国总代理公司,再由总代理要求厂家承担费用,但问题在于没有承担这一责任的法律依据。如果“智邦电脑”支付了这笔费用,那又该找谁去追偿呢?
数据丢失不赔已成经销商“惯例”
记者在位于杭州文三路的几个大型电脑市场上调查了一次,发现几乎所有的储存器制造企业都拒绝承担数据丢失的责任。不仅硬盘如此,优盘、光盘、磁盘都是如此。
一位电脑经销商对记者说:“如果数据丢失也赔,那生产商岂不是要亏死!现在大家都用电脑,一不小心就会出现死机的问题,丢失数据更是家常便饭;如果生产商每个人都赔,那还了得!所以,他们干脆自己制订规则——只负责产品质量,不负责其他损失。如果消费者购买他们的产品,就视为接受他们的规则。”
不仅是“西部数据”,国际大牌的存储器制造商“日立”、“希捷”也都不承担数据丢失的责任。这在电脑行业已经是一个惯例了。
在杭州的电脑耗材市场上,日立、三星、富士通、希捷等品牌的移动硬盘都深受消费者欢迎,但是恢复数据都不属于这些移动硬盘的保修范围。”颐高数码的马先生告诉记者,“作为销售商,肯定是无法承担数据丢失责任的;如果消费者有条件和厂家联系联系,说不定还有转机。不过数据丢失的最终原因到底是人为原因还是质量问题,还需要权威部门的认定。另外,大牌存储器的生产厂家一般都在国外,要和他们交涉也是非常困难的!”
消协:数据也该赔偿
针对上述事件,浙江省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叶元春认为,经销商的说法立不住脚。她告诉记者,省消协在调解此案时,该产品的特约经销商和销售商对消费者提出硬盘存在质量问题并没有提出异议,也没有提供证据证明此产品存在的质量问题是因消费者使用不当造成。
根据我国《产品质量法》规定,售出的产品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等情形,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根据上述规定,硬盘数据不能显示,如果确是因为硬盘质量问题导致,那么根据法律的规定,经营者应当承担的责任是更换硬盘、赔偿损失。如果数据可以通过其指定的单位恢复,那么“损失”就是恢复数据产生的费用。
另外,本案当中,生产商在网上发布声明表示因产品缺陷导致的一切损失不予赔偿。如果销售商在出售该产品时未告知消费者此产品可能存在瑕疵,会导致数据不能显示或丢失,事后经营者以生产企业在网站发布的声明规定为由,拒不承担消费者因此遭受的损失,显然是不合理的。
目前,数据丢失概不负责确实已成为电脑行业的一大惯例。但是惯例不能与法律相抵触。实践操作中的难点是丢失数据的价值认定较难,但是,不能因为这样,经营者可以一概不赔。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因商品缺陷造成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因此,该案调解不成后,消费者可以通过仲裁或者诉讼主张自己的权利。
目前,电脑在家庭、工作中的使用已经越来越普及,而“看不见摸不着”的数据丢失现象也会越来越多。一边是按照“惯例”拒不赔偿的商家,另一边是丢失数据焦头烂额的消费者,这样的纠纷最终将如何处理,本报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