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法院有偿征集执行线索 最高悬赏3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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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07月09日 20:36:21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昨日,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刚开通的执行网(网址:www.jscourt.org)上,曝光了一份涉及48家单位(个人)的被执行人黑名单,并向社会悬赏征集执行线索,最高一笔赏金高达32万元。
“老赖”信息贴到他家门口
列入曝光名录的被执行人主要分3类:立案执行超过三个月,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公开表示拒不履行或转移、隐藏财产的;故意躲藏、逃避执行的。记者在执行网上看到,“黑名单”包括被执行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地址及执行依据、未履行标的额,末尾还有曝光日期、执行法院和具体联系方式。
同时,在被执行人的工作及生活的社区,法院将张贴《曝光决定书》,将这些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情况,向周围群众公布。
嘉兴中院院长诸锐璋表示,这样做,一方面让被执行人失信于社会的情况暴露,同时,鼓励群众向法院执行部门举报、反映财产线索及高消费情况。
高额赏金提自执行款
48件执行案中,涉及17个单位和35名个人,未履行的标的额共1154.35万元。其中被执行人诺尔巨喷打印系统集成(上海)有限公司,执行标的额160万元,为最高。该公司提供给嘉兴某广告公司的一台“诺尔”巨喷打印系统,价值巨大,但存在的质量问题无法修复,引起诉讼。
该公司在二审期间,擅自撤离在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汤臣大厦1501室的营业场所,对企业债务未经清理,也不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EREZSHACHAR系以色列籍)现居住在境外。申请执行人承诺,以执行到位财产额的20%作为悬赏金额(即32万元),希望群众举报该公司在我国境内的财产。
丧失信誉“老赖”寸步难行
诸锐璋院长说,对这些被执行人进行“曝光”,可使之丧失信誉,在社会经济和其他活动中寸步难行。进入曝光名录的被执行人,在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前,不得参加自行付费的高消费、出国出境、申请贷款、投资开业、购车置房、招投标等活动。如有上述行为,一经查实,法院将依法对其罚款、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司法机关还将与银行、公安、工商、土地、房产等配合,让这些被曝光者“享受”“黑名单待遇”:有关职能部门互通信息,共同制约这些恶意逃债的被执行人,比如降低信用等级、不予贷款、不得担保;限制其出入境和高消费;不准开办企业、买车上牌照、买房购地办理产权证,从而逐步建立全社会的执行威慑机制。
来源:
今日早报
作者:
陈洋根 张兴平 包秀松
编辑:
吴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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