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杭州7月11日讯 从今年9月21日起,银行将执行新的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方式,除活期储蓄改变计结息方式外,包括零存整取、定活两便等在内的6种存款计结息方式,也将由银行自主选择。
活期储蓄按季计息
存过活期存款的人都清楚,每年6月30日后去银行“刷存折”,存折上就会多出一栏“息”,这意味着你的活期存款已被计付利息。现行银行活期存款均是按年计息,即每年6月30日为结息日,7月1日计付利息。此次调整后,活期计息方式将改为按季计息,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为结息日,次日计付利息。其中,个人存款按结息日挂牌活期利率计息,单位存款如在计息期内遇利率调整则分段计息。
活期存款计息周期客观上缩短后,无形中就相当于活期存款利息多了数次“利滚利”的机会。据测算,采用新的计算方式后,1万元活期存款的利息将由原来的57.6元增加到57.72元,多了0.12元。
存款可“货比三家”
此次计息方式的另一重大变化是,央行把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活两便、存本取息、零存整取、整存零取这6种存款种类“利息定价权”下放给了各家商业银行。也就是说,只要不超过央行同期限档次存款利率上限,具体计息方式可由各银行自定。
据了解,这6类存款有两种计息方式可供银行选择:一是积数计息,即将年利率折算成日利率,按存款实际存入的天数累积计息;二是逐笔计息,即按整年整月计息,零头部分则按日计息。
由于采用前一种计息方式,银行把年利率折算成日利率是按每月30天即一年360天来计算,而实际上每个月天数30天、31天、28天不等,因而同一笔存款按上述两种不同计息方式计算出的实际利息存在少许差异。以一笔1万元的定活两便存款为例,假设按年利率1.89%计算,2月28日存入,11月1日取出。按积数计息法算出的利息为108.03元;按逐笔计息法算出的利息是107.5元,相差0.5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