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一辆价值153万元的豪华保时捷,从购买至今不过一年多,却出现了3位车主,车辆又先后被杭州地方法院和东阳地方公安查扣,买车的卖车的先后被公安部门以盗窃罪批捕。今年6月底,杭州人谢雁忠向记者讲述了这个围绕豪华跑车的故事:“本以为可以赚点钱,没想到居然惹了那么大的麻烦。”
事件回放
大买主相中百万元跑车
2004年3月5日,23岁的东阳人瞿向兵来到杭州东星汽车有限公司,求购一辆保时捷跑车,最后瞿相中了148万元的铁灰色保时捷911Targa(塔加)轿车。
就在付款时,瞿向兵提出需要按揭。东星公司犯了难,因为该公司并没有与银行合作的按揭业务。为了不把大买主推出门,东星公司把这项“买卖”转给了常有业务往来、并与杭州市某商业银行有按揭贷款业务的杭州北星汽车事务代理有限公司。
当年3月10日,瞿向兵与北星公司经理朱宏签订了代为办理汽车消费贷款的协议,双方约定,瞿向兵支付车款153万元,首付73万元,贷款80万元。
好事多磨,由于银行与北星公司约定,外地人不可以在该行办理按揭业务,3月11日,北星公司老板朱宏与自己的妹夫谢雁忠签订了购车贷款合同,以谢的名义申请贷款。
就这样,谢雁忠成了这辆豪华跑车的“车主”,银行约定的贷款期限为2004年3月16日起至2006年3月16日止,并以所购保时捷为抵押,月供3.6万元。
到2004年9月,跑车按揭款还本金及利息21万余元,购车人瞿向兵、名义车主谢雁忠、卖车方以及放贷方,均相安无事。
逾期不付款跑车被查封
2004年10月,瞿向兵突然找到朱宏,向他借钱还债。遭到朱拒绝后,瞿向兵提出将去年买走的保时捷跑车作价103万元还给朱宏,其中63万元由朱宏还银行贷款,剩余40万给他还债,朱同意了他的提议。
在朱和瞿作新的交易的时候,放贷银行发现,买主谢雁忠没有按时支付按揭款,检查后又发现他支付按揭还款多次逾期,“记录不佳”;更让银行着急的是,所购买的保时捷车至今没有登记上牌履行抵押担保义务。10月21日,该银行向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起诉,10月25日,法院裁定,自当天起冻结被告谢雁忠在银行账户内63万元存款和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10月26日,上城区法院查封了保时捷轿车,并交朱宏保管。
10月28日,上城区法院进行了公开审理,双方达成协议,被告谢雁忠于2004年11月20日前支付给原告银行60.81397万元,并支付利息和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申请费,被告北星公司负连带责任。
保时捷被封后又成赃物
经过法院处理,银行以为只要谢雁忠还款或拍卖抵押物就可以拿回贷款了。又一离奇的事情发生了:被杭州上城法院查封的跑车却突然在东阳成了赃物,瞿向兵和朱宏先后被东阳警方以盗窃罪名义批捕。而此时,豪华跑车又出现了第三个主人:东阳人王宁宁。
2004年10月20日,东阳人王宁宁向东阳市公安局报案,称自己一辆保时捷跑车被偷。据东阳市公安局侦查,犯罪嫌疑人瞿向兵于2004年10月16日清晨6时左右,以敲门方式骗开房门,趁王宁宁和其妻陈丽睡觉迷糊之际,窃取王宁宁放于房中裤子口袋内的保时捷跑车钥匙。瞿向兵随后将跑车开到杭州,将车交给朱宏,朱付给瞿40万元。经评估鉴定,该保时捷跑车价值116万元。构成盗窃大案。
东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卢文鑫告诉记者,王宁宁家境良好,瞿向兵原本是王的司机。2004年初,王宁宁想购买一辆保时捷跑车,没有得到家里的同意。王宁宁就委托瞿向兵到杭州以瞿向兵的名义买车,买车费用由王宁宁支付。
东阳市公安局在其起诉意见书中陈述:2004年10月15日上午,瞿向兵因家中的30万元银行贷款到期无力偿还,欲向杭州北星汽车事务代理公司老板朱宏借款,未得同意。瞿向兵即提出“可否将王宁宁于2004年3月购买的保时捷跑车偷开来退还给朱宏,朱宏在明知该车的实际购买人、使用人、占有人均为王宁宁,瞿向兵只是名义上的购车人的情况下,仍然同意瞿向兵去将车偷来开到杭州退给他,并讲好了价格”。
2004年10月22日,东阳市公安局对保时捷跑车被窃事件立案侦查,10月30日瞿向兵被刑事拘留,12月7日被批捕。朱宏因“共同作案”,于2004年11月4日被东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后曾变更为取保候审,2005年6月16日重又被批捕。
2004年12月1日,东阳市公安局扣押了王宁宁控告失窃的保时捷跑车(此时车辆已被杭州上城法院查封),后发还报失人王宁宁。同月,这辆出售半年多的保时捷跑车终于由谢雁忠在杭州上牌。
各方说法
法院:强制执行成了一纸空文
2005年4月,银行鉴于被告谢雁忠仍未还款,向上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4月26日,上城区法院下达了执行通知书。
然而此时的保时捷车早已被东阳市公安局扣押并发还给报失人,法院的强制执行成了一纸空文。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应灿就此案抛出了一连串的问号:法院已经查封的物品,公安部门因刑事侦查需要再作扣押,于情理于法理是否都应该知会法院?就本案中查封的保时捷车,登记所有人是谢雁忠,抵押权是银行,先于查封的是杭州市上城法院,东阳市公安局以什么证明车主是王宁宁从而立案侦查?
银行:查封车辆不该发还报失人
发放贷款的杭州某商业银行负责人也向记者表达了重重疑虑:“该车目前经公安部门评估作价116万,银行对这辆保时捷发放按揭贷款80万元,至今只回收20多万元。东阳市公安局是否应该将该车发还报失人?”
东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卢文鑫告诉记者,目前此案已移送地方检察院,要等本案审结后才能公布其中重要的证据及细节。
记者电话采访了东阳市检察院起诉科副科长斯以民,获悉:瞿向兵案的起诉材料已移送到金华市检察院审查,目前东阳检察院尚未收到朱宏案的起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