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温州市广告监测咨询中心统计,5月份该市14个主要媒体共发布各类招生广告448条,而6月份则猛增至1506条,其中出现了一批虚假违法广告,主要表现在:
以公布部分高考上线学生的成绩作宣传,提高广告的吸引力。
案例:“杭州求是高复班”、“建人高复”等发布的广告。
以宣传高就业率迷惑广大学生和家长。
案例:“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发布的广告中称“毕业生就业率连续3年达99%,用人单位对我院毕业生的满意率在95%以上”;“绍兴越秀外国语职业学院”发布的广告中称“毕业生就业连年超过95%”。
利用高考落榜生及其家长急切的心理,以“内部指标”为幌子,声称考生只要出钱买他们手里的“内部指标”,就可以上名牌大学。
案例:“浙江求实中心”发布的广告称“交4万元包你上三本”。
以挂靠某些名牌大学,故意混淆办学主体,而实际上从师资力量到毕业文凭都和他们挂牌的名校没有什么关系。
案例:“同济大学远程教育”招生广告。
有意模糊普通高等教育与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的差别,片面强调在某高校上学,发放的文凭国家承认等,而实际上是一些高校的成人教育学院、函授学院或者是网络学院等。
不要轻信广告 加强自我保护
这些教育招生广告,严重违反了我国有关广告法律法规的规定,欺骗和误导广大学生和家长。为了帮助广大学生及家长甄别教育招生广告信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严厉打击虚假违法招生广告的同时发出警示,敬请广大学生和家长关注:
教育招生广告必须经招生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备案后方可发布。教育招生广告备案编号必须列入广告内容发布,并刊登在广告的明显位置。因此,广大学生和家长在接受教育招生广告信息时,请认准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查备案编号。
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要轻信广告,对形形色色的虚假违法招生广告要增强辨别能力;要及时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了解广告的真实性,以免上当受骗。
广大学生及家长如因虚假违法招生广告而受骗上当的,请及时向工商部门举报,举报电话为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