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19时,台州市防指根据吕省长指示精神,下达防御05号台风人员撤离1号令:
一、以下人员在17日24时前一律撤离
1、海上渔船及其他船只一律进港避风,确保人员安全上岸;
2、沿海滩涂养殖人员;
3、港区作业人员、滩涂造船厂作业工人;
4、病险水库、山塘要按预案要求,该放空的要放空,并按预案要求撤离下游人员。
二、各地要作好危房调查摸排分类统计工作,根据预案要求组织好人员撤离。
三、地质灾害区要加强巡查监察,发现有明显滑坡迹象的要立即按预案组织人员撤离。
四、各县(市、区)要进一步排查各种隐患,凡是可能危及人员安全的所有隐患和危险地带,都要按照预案要求坚决撤离。要求各县(市、区)在明天(18日)凌晨1:00前,将人员撤离情况列表上报市防汛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