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函办事项15天内必答。“八一”前夕,海宁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领导小组办公室向社会作出了公开承诺。
为进一步做好拥军优属工作,妥善处理和解决军政军民和本市籍现役军人及其家属发生的纠纷问题和矛盾,切实维护驻(训)海宁部队和优抚对象合法权益,海宁市“双拥办”近日专门建立了解决军地军民纠纷工作制度。
这项制度规定,对部队来函要求协助处理的事件,海宁市解决军地军民纠纷协调处理工作组必须做到及时协调和处理,并在15天内将处理结果答复来函部队;对因事件复杂、短时间难于处理的,按规定给予法律援助,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