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内部管理监督力度,保障依法严格公正执法,切实从源头上防范民警违法违纪问题,从今年7月起,省公安厅将对全省公安民警经商办企业和民警亲属利用民警职权或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行为进行一次清理。
此次清理工作针对全省公安机关民警,将重点放在科(所、队)长以上干部及其亲属从事的营利性活动上。这些经营活动主要指:民警经商办企业;科(所、队)副职以上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当地经营或参与经营棋牌、桑拿、歌舞、演艺、美容美发、带按摩的洗浴足浴等娱乐场所;公安局班子成员和交通、出入境、治安、消防等警种民警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民警管辖区域或业务范围内从事与公安业务有关系,可能影响民警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等等。规定民警经商办企业的,应责令其退出;拒不退出的,予以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民警近亲属从事上述情况经营的,应当退出经营,拒不退出的,干部辞去职务或由组织调整职务,民警调换工作岗位。利用职权为亲友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或为经营活动中的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保护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民警本人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在当地或管辖区域内从事与公安业务有关系,可能影响民警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须登记备案。
此次清理中涉及民警本人的情况,将记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和民警信息档案,同时建立民警近亲属经商办企业登记报备制度,并加强日常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