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男子打进热线,他的小孩不知道从哪里买了一支仿真的M型冲锋枪。冲锋枪有很强的“杀伤力”。
“听我孩子说,那个商店的除了冲锋枪外,还有手枪,‘枪支’品种很多,我当心这些仿真枪的子弹射中孩子的眼睛,将造成永久伤害。希望呼吁有关部门能查处。”那男子在电话说。
接了电话后,记者先去凤起路某小商品市场转了转,在市场二楼西一玩具摊位,看到一把50厘米的乌黑的来福枪。摊主说,那把枪不用子弹,用电池。“一支仿真的M型冲锋枪可以打子弹,但基本没有杀伤力”,摊主说,“枪支”贵点的70多元一支,便宜一点的比如左轮手枪,一般十几块钱一把。那个摊主又说,玩具仿真枪孩子比较喜欢,买的人比较多。
在市场的西北面,一个打火机专卖摊位上,记者看到了一大批“仿真枪”式打火机产品。
“这把‘五四’式手枪手感比较好。”摊主推荐说,记者掂量了一下摊主递过的手枪,手感甚至重量与真枪没有太多的区别。同时,摊主还向记者推荐了一款左轮手枪。那款手枪不仅逼真,还有铜色的子弹。
对于市场时有非法销售各类“仿真枪”的事,昨天记者采访了浙江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治安总队民警说,根据公安部规定,凡外型、颜色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规定的枪支相同或近似,并且尺寸介于《管理法》规定的枪支尺寸的二分之一和一倍之间,但不具备枪支性能的物品,可以定为仿真枪。他说《管理法》明文规定,禁止制造、销售仿真枪。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对个人或者单位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浙江省治安总队为了从源头上杜绝“仿真枪”,在此之前已和浙江省五金协会达成共识,并在整个行业内发出了倡议,自觉杜绝制造、销售各类“仿真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