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纪委以专题质询形式创新党内监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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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07月24日 09:05:19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在象山,平时作惯了报告、指示的单位“一把手”,如今开始慢慢习惯面对一种特殊“考试”:接受县纪委委员的专题询问和质询。尽管许多问题让他们不免要冒冷汗,但每个人都觉得,“出过冷汗后,反倒觉得神清气爽”。这套试行了一年多的制度,被宁波市纪委评为创新工作奖。
据《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地方各级纪委委员有权对纪委全体会议的决议、决定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询问和质询。一句简单却关键的话让象山纪委动起脑筋。去年5月,《象山县纪委委员询问与质询实施办法(试行)》摆上桌面。
县纪委常委会及其常委、委员,各镇乡、街道、县直属单位纪检组织及其领导人员等,均成为被14名县纪委委员询问与质询的对象。一旦被询问对象无法作出令询问人满意的答复,就要接受面对面的质询。
象山县纪委的询问与质询首先从财务问题“开刀”。作为曾被纪委委员质询过的4家单位之一,象山县统计局被质询内容包括:未办理收费许可证就出售部分统计年鉴资料、福利奖金的资金来源、干部职工赴澳门旅游等。接受质询后,包括福利奖金在内的每笔财务开支,统计局长签字前,都要由会计审核。
象山县粮食局局长曾因食堂没做现金日记账,遭到县纪委委员的“发难”。明确《会计法》有关规定后,这位局长坦言:“自己的问题自己没发现,感觉真没面子,回去要好好自省整改了。”
《办法》试行1年来,已有7名纪委委员对9家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问题开展询问工作,内容涉及乱收费、收取赞助费、工会账目管理、公车管理、公款旅游、国有资产管理等纪检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其中4家单位还被启动了质询程序。
来源:
今日早报
作者:
编辑:
朱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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