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高高兴兴在金华市区万达花园买了带车库的新房的黎小姐想不到,自己买的车库竟然会这么多年从来没法起作用,她的爱车不得不每天停在小区的路上忍受日晒雨淋。昨天,在为停车费问题跟小区物管发生争执后,黎小姐愤而向《新闻三秒区》投诉。
黎小姐说,在几年前买房子的时候,考虑到日后要买车,就花了比房价还高的价格买了一个车库。等小区建成,她发现,楼间的道路两旁都砌了花坛,建成绿化带,除了特别小的微型车以外,包括她的伊兰特轿车在内的大部分私家车都无法通过,更无法掉头。这样,她和邻居们的车子都停不进车库,只能停在小区道路上。车库一直无法启用,如今里面已是蛛网密布。更让黎小姐觉得委屈的是:面对这样的问题,物管公司不但不想法解决,还向有车的业主征收停车费,否则就不得从小区门口出入。
7月24日早上,黎小姐想开车出门,但发现通往小区前门的两条道路被其他人的车堵了。不得已,她开车准备从后门出去。但后门的管理员却以她没交停车费为由,不让她通行。黎小姐说明自己的情况,对方却执意不肯。
记者电话采访了万达花园物管公司的工作人员,对方坦承:“我们小区是有这个现象,但这是‘老小区’的通病,我们想避免也避免不了的。”就停车费问题,她说本来有这种情况的业主是不用出钱的,但因为有不少人‘浑水摸鱼’,他们现在管得比较严,是否属于误会要查一下记录才知道。记者向她提出黎小姐等业主的要求:把小区内过窄的道路拓宽20厘米,让大家的车得以顺畅通行。她却一口回绝:“要是拓宽了道路,绿化带怎么办?要是小区绿化面积不达标,检查就通不过。而且,那些没车的业主也希望有更多的绿化。这个矛盾肯定解决不了,那些车库只能这样空着了。”记者问她,究竟有没有办法改善目前的情况,她说,小区近年造了地下车库,业主可以购买用来停车。
黎小姐对物管公司的说法很不满意。她说:“物管公司太过分了。他们本来应该是为我们服务的,怎么能为自己的利益让我们如此不便呢?” 相关链接 根据正在征求意见的《<物权法>草案》,建筑区划内的绿地、道路以及物业管理用房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市政建设的除外。会所、车库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建设单位等能够证明其享有所有权外,属于业主共有。这意味着,任何人都不能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对这些属于小区业主共有的空间进行占有或牟利,否则,有关部门可对这种行为给予处理。
【金璐声音】当绿化的存在严重影响通畅时,孰去孰留应该不言而喻。同时,我们还想问:小区规划之初,为什么没有考虑到建设足以让大部分私家车通行的道路?为什么没有留下足够的绿化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