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温州市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正式确定,4类地区的住房平均交易价格分别为每平方米7800元、6700元、5000元和4000元。此次确定的价格有效期限至2005年12月31日。
温州市区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确定,与当前执行的市区普通住房标准密切相关。根据温州市政府今年5月31日发出的《关于确定普通住房标准问题的通知》,温州市区(包括鹿城区、瓯海区、龙湾区)普通住房的标准为: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以下。同时符合这三个条件的为普通住房;不能同时符合这三个条件的为非普通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