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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加快建设文化大省的决定

  四、大力实施文化建设“八项工程”

  (8)实施文明素质工程。全面提高人的素质,是加快建设文化大省的核心内容。要以全体公民为对象,面向社会、面向基层、面向未成年人和大学生,着力增强公民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不断提高全社会的文明程度。积极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高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的创建水平,深化以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文化阵地建设和整治文化市场、社会风气为主题的“双建设、双整治”活动,进一步开展创建学习型社会和节约型社会活动。与时俱进地弘扬浙江精神,团结和凝聚全省人民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形势政策教育,鼓舞人心,释疑解惑,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开展以创建“和谐家园”、“平安家庭”为主题的教育活动,营造融洽和谐的人际关系。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在全社会弘扬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开展文明礼仪宣传教育活动,培育和形成良好的社会礼仪、生活礼仪、职业礼仪。开展以普及科学知识、普及法律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双普”活动,增强法制意识,弘扬科学精神,反对封建迷信,全面贯彻党的宗教政策,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发展红色旅游,充分发挥革命纪念地和历史文化遗址、博物馆、纪念馆等的重要作用。开展一系列有针对性的诚信教育活动,建设“信用浙江”。

  (9)实施文化精品工程。文化精品是文化大省的重要标志。要大力推进文化内容创新,扶持和推动文艺、社科、新闻、出版四类优秀文化产品的创作、生产、传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不断提升文化大省品位。重点扶持一批体现国家和浙江创作水准、具有全国影响的作品,一批在文化产业发展中具有良好社会效益、市场发展潜质和积极导向作用的项目,一批深受基层群众欢迎的公益性文化服务项目,一批弘扬浙江优秀传统文化、具有传承和创新意义的文化艺术成果,一批围绕中心和大局、研究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具有突出贡献的文化项目。通过5年努力,精心组织创作生产100项左右的各类文化精品,努力打造若干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的文化品牌。

  (10)实施文化研究工程。系统研究浙江历史文化和当代发展,对于挖掘浙江文化底蕴,深入研究浙江现象,打造浙江学术品牌,指导浙江未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今后5年,重点围绕浙江当代发展问题研究、浙江历史文化专题研究、浙江名人研究、浙江历史文献整理四大板块,开展系统研究,出版系列丛书。推动研究基地建设,形成可持续的研究平台。借助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浙江大学等大院名校优势,整合各地各部门力量,开辟多种渠道,形成研究整体合力。注重研究成果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充分发挥其认识世界、传承文明、创新理论、咨政育人、服务社会的重要作用。

  (11)实施文化保护工程。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和绚丽多彩的民族民间艺术,是文化大省建设重要而独特的宝贵资源。实施文化保护工程,就是要实现浙江历史文化遗产和民族民间艺术的积极抢救、科学保护、合理利用和有效管理。加强文物保护利用示范、世界文化遗产申报、文物保护科技攻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博物馆建设等工作,构建比较完备的不可移动文物与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街区、村镇保护体系,基本建立布局合理、富有浙江地域特色的博物馆网络。制定和实施民族民间艺术保护规划,抢救一批濒临消失的传统民族民间艺术,做大一批民族民间艺术品牌活动项目,建设一批民族民间艺术馆,培育一批民族民间艺术经典旅游景区,发展一批民族民间艺术生态保护区,建立一批民族民间艺术产业基地。

  (12)实施文化产业促进工程。发展文化产业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要充分发挥地域文化资源和非公有制经济优势,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实力和竞争力的文化产业主体,形成产品丰富、要素完备、管理有序的文化市场体系,形成以国有文化企业为主导、多种所有制文化企业共同发展的开放格局。加大对出版业、广播影视业、文化艺术服务业、会展业、动漫业、艺术品经营业、旅游文化服务业、文体用品设备制造业等重点产业的扶持力度。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文化产业,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加快文化产业创新,培育一批民营龙头文化企业和特色文化企业,培育一批高新技术文化企业,积极培育文化产品专业市场和文化产业要素市场。

  (13)实施文化阵地工程。文化阵地是发展先进文化的重要载体。要充分发挥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广播电视台、科技馆、体育场馆、档案馆以及工人文化宫、青少年活动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等文化设施的功能,继续推进文化设施建设。以加强县及县以下特别是农村、社区公益性文化阵地建设为重点,形成比较完备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通过5年努力,争取45%以上的县(市、区)成为省级以上文化先进县,35%以上的乡镇(街道)成为“浙江东海文化明珠”,行政村和社区基本建成能满足群众需要的文化设施,培育一批文化示范村和文化示范社区。推进文化下乡,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14)实施文化传播工程。加强各类文化传播媒体建设,是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环节。实施文化传播工程,重点是加强报纸、期刊、广播、电视、电影、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互联网等文化传播媒体的建设和发展。通过5年努力,打造全国领先的文化普及平台、文化精品展示平台、文化产品交流平台、对外宣传平台,扩大文化传播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加强文化传播主体建设,实施集团化、品牌化战略,培育若干具有较大影响的名报、名刊、名台、名社。加强文化传播渠道建设,进一步提高农村广播电视入户工程建设水平,力争行政村及20户以上自然村实现有线广播电视村村通。推进文化“走出去、请进来”,打造有影响的外宣品牌。加强文化传播手段建设,推进数字化和网络在线传播,加大重点新闻网站扶持力度。

  (15)实施文化人才工程。高素质文化人才是一个地区的文化名片和文化形象。要按照人才强省的总体部署,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在文化领域重点造就一批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的文化名人和文化大师,培养理论、新闻、出版、文艺和文化经营管理等“五个一批”人才。用10年时间,选拔和培养300名左右具有较大影响的“五个一批”优秀人才。建立和完善人才培养机制,制定和实施文化人才培养计划,创新人才培养方式。建立和完善人才选拔机制,规范人才选拔工作。建立和完善人才使用机制,树立“不求所有,但求所用”观念,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建立和完善人才管理机制,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和分配激励机制。营造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的舆论环境、人文环境、生活环境、政策法律环境,构筑浙江文化人才高地。

  (16)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坚持改革的正确方向,积极发挥传统文化、民族文化、革命文化、区域文化的优势,为增强中华文化的竞争力和影响力作贡献。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综合试点为契机,在全省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演艺领域,扩大改革范围,增加改革试点,拓展改革内容,由点到面、分期分批全面推进文化体制改革。深化宏观管理体制改革,探索建立调控适度、运行有序、促进发展的文化宏观管理体制,初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格局。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逐步实现政企、政事分开,管办分离。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健全法规体系,依法加强文化市场的建设和管理。坚持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人、管事和管资产相结合,建立国有文化资产管理新制度。积极发展文化行业组织。深化微观运行机制改革,加快培育市场主体,建立保证正确导向、适应市场经济、富有活力的微观运行机制。改革和创新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管理和运行机制,不断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积极推进经营性国有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深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集团化建设。规范市场准入,完善扶持政策,优化发展环境,充分调动多种所有制投资创业的积极性,大力发展民营文化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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