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华立、上海华立、新疆华立……我们无端受牵累早已不是第一次了;那么多同名企业,我们实在是拿它们没办法。”昨天,华立集团董事局副主席李以勤满腹委屈地告诉记者。
这次让李以勤感到委屈的是7月31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一份质检报告。在这份单相电能表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报告中,宁波华立仪表厂上了黑榜。但没想到这个普通的质量报告,让国内电表业的龙头企业浙江华立仪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蒙受了不白之冤。
只因同名受到牵累
记者在质量报告中看到,不合格厂家全名为“宁波华立仪表厂”,不合格产品是商标为“JMZ”的单相电能表。华立集团和宁波的这家厂没有任何关系,但还是受到了牵累,“罪名”只有一个:同名。“华立出事了?!“7月31日以来,华立集团不断接到各地客户以及媒体记者的电话:“宁波华立”和华立集团到底是什么关系?
说起同名,华立集团董事局副主席李以勤满腹委屈。李以勤告诉记者,在全国同行中,共有25家企业用“华立”二字。受牵累的早已不是第一次了,那么多同名企业,我们实在是拿它们没办法。”李以勤沉重地说。
但这一次不同,“华立”上的是国家质检总局的“黑榜”。华立集团是业内的龙头老大,其电度表产品已被评为中国名牌产品,“华立”商标去年被评为中国驰名商标,其市场影响力不言而喻。
“浙江华立”紧急洗冤
“我们声明,‘宁波华立仪表厂’与‘浙江华立仪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两家独立法人,相互之间没有任何关联关系。”昨天上午,华立集团紧急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华立事件”进行了澄清。
宁波华立仪表厂到底是一家怎么样的企业?省工商局企业处副处长宋佳告诉记者,这是一家由3个自然合伙人设立的公司,公司在2000年成立。
不过,华立集团除了发布声明与对方划清界线之外,似乎还没有更好的办法。“目前尚不能认定宁波华立仪表厂有侵权行为。”省工商局商标处副处长朱理国告诉记者,如果宁波华立仪表厂在产品上突出使用“华立”二字时,才构成侵权。如果不能认定,工商部门无法对其进行处罚。
至于抽查中暴露的质量问题,质监部门将根据调查结果,对宁波华立仪表厂作出整改或其他相应的处罚。
相关法规亟待完善
“华立事件”并不是一个孤立的现象。“企业名号与商标冲突,这已是一种普遍的现象,对品牌企业产生了消极影响。”有关部门认为,企业同名现象的产生,与当前企业注册登记机关以辖区为单位的现状有关。比如,宁波的登记注册机关,只能保证宁波范围内的企业不重名。此次“华立事件”是一个典型,对此省工商局已高度重视。
“华立”已是中国驰名商标,可为何还是得不到有效保护?朱理国解释,商标法实施条例第53条规定:商标所有人认为他人将其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登记,可能欺骗公众或者对公众造成误解的,可以向企业名称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撤销该企业名称登记。但是,解决商号和商标冲突的问题十分复杂。也就是说,华立集团要求其他同名企业停止使用“华立”二字,在目前的法律制度下还很难。
“我认为这是法律的空白,企业名号理应得到更好的保护。”李以勤说,为了打击侵权行为,华立集团不得不成立打假维权办公室。有关人士表示,相关法律确实需要完善,目前沿用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办法》是上世纪90年代初颁布的。
记者了解到,今天有关部门将举办商号保护地方立法论证会。“华立事件”是否还会在浙江重演,关键要看有关部门能否开出特效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