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格警务用车的使用和管理,确保正常工作用车和行车安全,磐安县公安局出台了三项制度,从源头上加强警车的监督管理。
实现警用车辆配备报备制度。该局督察队对全局的警用车辆进行了一次专门的大清查,并将车牌号、使用情况等登记在册,对于今后各单位新增或更换车辆、牌照的要求在一星期内报到督察队备案。
实行双休日、节假日出车情况报备制度。为加强非正常工作日警用车辆使用的监督管理,该局警务督察队要求各科所队及时上报双休日、节假日警用车辆的使用情况。
建立警车行车里程、耗油量、维修费等数据每月公开制度。为节约油耗,杜绝浪费,打造节约型机关,该局监察室要求各科所队及时报送所管辖车辆每月的行车里程、耗油量、维修费等情况,监察室还将在全局定期通报。
该局警务督察队还将对警用车辆使用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督察,并将督察情况建立台帐,适时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