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8月9日消息(通讯员辛成 陈欢 记者周娜)您是否在中巴车上遭遇过几个人争相用外币买中奖卡,并怂恿您用人民币换外币,结果被骗钱骗手机的事情?昨天,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就以诈骗罪依法判处了被告人肖某等7名从事此类违法行径组成的犯罪团伙,并没收面额为500元的秘鲁币四张。
骗术多多:有人“装憨”,有人充“专家”,有人当“媒子”
据了解,这7名被告人是贵州、广西等地的无业人员,住在杭州汽车东站附近的小旅馆,结成诈骗团伙专门在中巴车、客车上合谋从事诈骗活动。
今年2月21日下午,在杭州开往桐乡的中巴车上,潘某“装憨”假装中得易拉罐大奖,其余几名在旁起哄,争相购买中奖牌,自导自演,配合十分“默契”。随后,人欧某假装为了让潘某把中奖卡卖给他,用秘鲁币冒充瑞士法郎争着购买该中奖卡;而肖某则在一旁充当“专家”,称这是真的瑞士法郎,1张可兑换人民币1000余元;这时潘某则在一边装傻,称不知外币怎么用要低价兑换人民币。然后其余几名被告人充当“媒子”,争相用人民币兑换秘鲁币,并假装赚到便宜的样子怂恿周边的乘客兑换。以此方式骗取了乘客吴某的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卡及密码,内有人民币8000余元。
事后,7名被告人从卡内取得人民币4000元。1个月不到,7名被告人又在杭州开往嘉兴的客车上演同样的骗局,骗得被害人黄某和郑某人民币600元和价值1160元的手机一部。
民警提醒:7人只是冰山一角,民警提醒不要贪小便宜
法院认为,肖某等7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合伙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数额较大的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其中被告人王某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其他同案犯,系立功,依法可从轻处罚。法院遂以诈骗罪依法判处了肖某等6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据经办民警称,这7人只是冰山一角,从事同样诈骗行径的无业人员仅在杭州市汽车东站就有近百人。故提醒广大市民要提高警惕,不要为了贪小便宜陷入诈骗团伙的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