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在医院不治,作为家属心里肯定不好受,情绪比较激动的人,更会做出一些在医院停尸、设置灵堂、拉横幅等过激行为。记者昨从绍兴市公安局了解到,为避免出现类似情况,绍兴市公安局、卫生局日前联合出台《绍兴市重大医患纠纷处置暂行办法》,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以及重大医患纠纷处置原则和程序。
患方出现打砸行为
医院立即通报警方
按规定,当发生重大医患纠纷时,医疗机构无法处置的,应立即向110及当地派出所报警,同时,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当患方出现打砸行为,或患方来院人数超过10人以上,并有聚众闹事倾向时,院方应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事件发生发展经过,以及院方的下一步打算。
如医患双方均愿意协商解决,则由医患双方至多各派3名代表,到专门调处室协商。当患方以停尸、设灵堂、拉横幅等要挟院方时,警方需责令其在限定时间内拆除灵堂,将尸体移放太平间,逾期不执行的,医院组织力量强制拆除,并移尸到太平间。
对蓄意扩大事态、殴打医务人员,及社会黑恶势力插手医患纠纷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要采取果断措施,予以查处。
二级甲等以上医院
配强备足保卫人员
绍兴市公安局和市卫生局在成立重大医患纠纷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同时,还要求各医疗机构设立医疗纠纷防范和处理机构,专门负责处理医患纠纷。
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要设立专门保卫机构,配强备足专职保卫人员,在门急诊、药房、收费、贵重设备和危险物品存放处,和医患纠纷调处室等场所,安装监控设施,设立符合规定要求的医患纠纷调处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