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仅仅是巧合?黑中介竟借合同文本“还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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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08月11日 11:05:59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一家已被取缔的黑中介,竟然借合同文本“幽灵再现”。
这件奇事,就发生在张小姐的一次委托租房遭遇中。
7月21日,张小姐委托鸿顺房产中介寻找一套在德胜小区附近的房子,要求长租。双方签订了委托合同,张小姐向“鸿顺”缴纳了300元的服务费。“鸿顺”事后向她推荐了房源,由于中介公司和房东“没沟通好”,房东电话告知张小姐,他的房子可以出租,但只能租两三个月。张小姐认为“鸿顺”未按合同要求找到合适房源,于是要求退还服务费。然而,“鸿顺”只愿退还100元服务费。在每日商报调解下,“鸿顺”最后退还张小姐200元。
在调解过程中,张小姐向记者出示了租房委托合同。在这份合同上,记者意外发现,“鸿顺”的合同文本,居然是另一家叫“韵佳”的中介公司使用过的,“鸿顺”只是把“韵佳”的名称用刻字章覆盖后改了名,但“韵佳”的大名在合同上清晰可见。
这份重复使用的合同文本之所以让记者吃惊,原因是“韵佳”在2004年就上了杭州市工商局的中介“黑名单”,被曝光后被迫停业。而“韵佳”上黑名单的原因是,发布虚假信息骗取客户定金,以“看房”为名,和房东串通,骗取客户“看房费”。如今,张小姐的遭遇和当初的那起事件相当类似。
那么,这家叫“鸿顺”的房产中介公司,是否就是早一年被取缔的“韵佳”呢?记者从杭州市工商局了解到,“韵佳”成立于2004年5月,法人代表黄国安,经营地址在体育场路279号的新良饭店,当年11月上了工商黑名单,2004年12月停业。而“鸿顺”则在2004年12月注册登记,经营地址在体育场路426号。仅从时间上看,两家中介机构就让人产生“承上启下”的怀疑。但“鸿顺”的老板否认自己和“韵佳”有任何瓜葛。那么,“韵佳”当初使用过的合同文本怎么会跑到“鸿顺”这儿?完全不搭界的两家中介机构,怎么会有合同文本的互通?“鸿顺”老板说,他们开业时,最初的经营地址就在“韵佳”原办公场地,是“韵佳”关门后他们租下的。“韵佳”撤走时在经营场所留下一大堆合同文本,他们发觉这些合同文本还有使用价值,就拿来用了。当然,名称必须涂改一下。
仅仅为省钱,就使用黑中介“韵佳”的合同,这样做是否会影响如今“鸿顺”的声誉?这家中介机构的老板却“响亮”地回答:声誉是靠自己做出来的,相信不会有什么影响。
来源:
杭州网-每日商报
作者:
庞怡洁 茹拥军
编辑:
周若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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