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杭州市财政局获悉,《杭州市社区服务业发展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出台。从今年起3年内,市财政将每年拨出一笔专项资金扶持社区服务业的发展,今年已落实相关资金1000万元。主要对为老服务机构、公益性服务项目、经营性服务项目等方面予以补助。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和奖励等方式。
《办法》规定:新建社区老年活动室,符合市政府规范化标准的,给予一次性补助5万元;已建的社区老年活动室(包括“星光老年之家”)运营经费每年按示范型10000元、标准型5000元、普通型2000元给予补助。新建的区级老年电视大学,按每所20万元给予一次性补助;新建的社区级居民学校,场地相对独立、规模在50个座位以上的,按每所学校1万元给予一次性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