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末以来,他多次向日本法院提出诉讼,要求日本政府对侵华日军在1944年11月4日制造的“永安浩劫”向中国人民道歉并赔偿损失。
20世纪末以来,浙江教育学院的副教授高熊飞多次向日本法院提出诉讼,要求日本政府对侵华日军对在不设防城市福建永安制造的“永安浩劫”进行道歉并赔偿损失。诉讼吸引了全世界的注意力。高熊飞为什么要向日本法院起诉日军制造的“永安浩劫”?高熊飞与“永安浩劫”有什么关系?
(一)
永安地处闽西山区,天然的丘陵地貌,群山连绵,交通闭塞,比之经常受敌骚扰的沿海地区,显得特别安宁。那时,永安成为福建省的政经中心,也成为东南一隅的重要抗战文化活动中心,与浙西南的金华丽水、赣东南的上饶赣州形成三足鼎立,犄角相依之势。
1938年6月3日,日机首次空袭永安,炸毁民房数间,民众死伤数人。自此,战火的血腥与残酷,开始在宁谧的山城和静淌的燕江边蔓延开来。抗战八年中,日机从台湾新竹机场和东南沿海的航空母舰上,多次出动海、陆远程轰炸机,对永安不足1平方公里的城区以及吉山等乡镇,进行长达数年的狂轰滥炸,而且日军竟置国际公约而不顾,多次在永安城乡投掷“石井式粘土制细菌炸弹”,致使炸后鼠疫流行。其中最为残酷的一次轰炸,发生在1944年11月4日。
那天中午,永安东门后山顶的电动警报器发出凄厉的呼叫,回荡在永安城上空。由于永安民众对空袭疏散感到厌烦了,加上城中缺乏防空洞,仅有县府空场、牛湾巷路旁,邢厝池、民权路旁、义和路、旧街城墙和鳌山防空洞,其中很多防空洞用木头拱着,上盖泥土,外铺草皮,极其简陋。当空袭发生时,许多人都呆在家里,就地寻找掩体。有些人躲在屋角默数来袭敌机的架次,日机迅速地俯冲了下来,人们甚至可以看见戴着黑色眼镜的日本军人的模样。永安邑人赖书健先生当时就钻进砖砌的洗衣架下,一颗炸弹落在10余米外的邻屋,震天动地的爆炸,差点把他震晕过去。等他爬出来时,眼前已是烈焰冲天,黑烟蔽日了。当时,大街居民李晓白家中正宴请宾客,主宾十余人,无一幸免。时任福建省政府编译室编译的赵家欣,当时住在马巷宿舍,这是一个由庙宇改成的宿舍,用旧木料隔成十几间房间,住了好几家人。当敌机临空时,大家已经来不及逃出,只能纷纷躲避于屋高墙厚的庙门内。瞬间,一颗烧夷弹命中宿舍,大火燃烧,他的腿部为飞瓦所伤,幸无大碍,而衣物书籍,均毁于一旦……
在“永安浩劫”中,日机使用了100多枚烧夷弹。因惧怕盟机追击,它们盲目向人烟稠密的地方投弹,肆意轰炸。城内有3处同时起火,加上秋高气爽,又有北风助威,火势扩大蔓延。当时,防护团消防队在敌机去后即刻出动抢救,因平时缺乏训练,手忙脚乱,无济于事。结果,永安城内的繁华地区,如中华路、大同路,省府路、西门街和马巷全部商店、民居都被焚毁,中山路、中正路、山边街、东门街、新街、旧街、大街、忠义街、国民路和七百街等亦被炸毁或焚毁一大半。永安城里到处都是烟火通天、残垣断瓦,哀声遍野,连日不断有新尸首发现。据统计,“永安浩劫”中,死亡人数在600人左右。
(二)
在这一天的下午,永安改进出版社印刷厂厂长高文达先生的家中,妻子邵铸华和3个小孩正在吃午饭,当警报响起的时候,已经来不及躲避,只得匿身于饭桌之下。这时,一枚500镑重的炸弹落在院子里的天井附近,在地上炸出了一个1米多宽的坑。巨大的冲击波掀走了孩子们覆盖在餐桌上的棉被,四射的弹片,夺去了高太太和年仅4岁的儿子高熊飞的右臂。一时间,鲜血如注,直溅到天花板再滴回地面。两个人都昏死过去。同院另两户人家的人全部被炸死。其他邻里应声而来,在忙乱之中,现场找到的只有母亲邵铸华一截血肉模糊的断臂,而高熊飞的断手已经不知去向。众人对高家母子进行了简易的包扎,即刻将两人送到急救站,后又转到省立医院住院部。经过3个多小时的锯骨、缝合和包扎等手术,才把濒临死亡的母子救活过来。但是,由于严重缺乏抗生素,医院不得不决定给他们作了高位截肢的手术,母子两人都被切去断臂,终身残废。
(三)
“永安浩劫”中,高家失去右臂的那位4岁小男孩,就是今天浙江教育学院副教授高熊飞。从1976年开始,高熊飞开始了向日本政府控诉“永安浩劫”的活动。
永安虽然作为战时省会,但却和中国绝大多数城市一样,都是属于不设防城市,领空没有空军实施防务,虽然在桥尾和黄山岭设有两个高射炮阵地,基本上没能起到任何防御的作用。抗战八年之中,日本对永安实施类似“永安浩劫”的“无差别轰炸”共有24次之多。
为寻觅“永安浩劫”时的关键证人,在诸多周折之下,他终于找到了当年福建省立医院院长车启霖的后人萨一佛先生以及王遂今先生、蔡力行先生,并请他们作了有力的证明。王遂今先生和蔡力行为他写下了证明,详细描述了他们亲历“永安浩劫”的经过和高家遭难的情景,原件现存于日本东京地方法院民事第24部,编号为第15636号案件。历经20年的艰辛取证,在“永安浩劫”的53年后,高熊飞把日本政府推上了被告席。这是战争受害人起诉日本政府的第一个案例,在全世界也是第一例,而且审理的地点不是在第三国,而是在日本本土。
1995年8月7日,高熊飞根据海牙陆战法规条约附录《关于陆战法规惯例的规则》,对侵华日军对不设防城市实施“无差别轰炸”向日本法院提出诉讼,要求日本政府赔礼道歉并赔偿2000万日元的损失。
经过前后18次的法庭辩论,1998年8月12日,高熊飞首次和日本政府代表对簿东京地方法院民事103庭,法庭审理了125分钟。1999年9月22日上午,东京地方法院法官伊藤刚对索赔案作出判决:“驳回原告各项诉讼请求,一切费用由原告承担:理由请看书面。”在他留下了长达250页纸的判决书后,匆匆宣布退庭。当日下午,高熊飞等受害者在东京地方法院二楼司法会见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此不公平判决提出抗议,律师团则向全球媒体发表声明,并宣布向日本东京高等法院提起上诉。
对于此次日本地方法院的判决,虽然原告败诉,但是由于原告向法庭提交了270多份证据,使得法官在判决书中承认日本国对中国的各种军事行动是侵略行为,南京大屠杀是存在的,“731部队”的人体细菌实验是不容置疑的,也认可了“永安浩劫”的事实。
这一民间索赔案,当时在海内外都引起轰动。许多媒体都做了大量的报道,国内民众纷纷发起签名和声援活动。
对于高熊飞来说,他向日本政府控诉“永安浩劫”,也使他迈出了对日民间索赔的重要一步。对日民间索赔,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