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8月12日讯 (通讯员 辛成 陈欢 记者 周娜 实习生 梁国瑞) 找不到工作便心生贼心,多次用铁棍敲碎人家车窗进行偷窃,半年之内作案6次。12日上午,江西籍姚某终于受到了应有的惩罚,被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一根铁棍终于将自己“敲”进了牢房。
据姚某本人所述,他本是江西玉山县人,到杭州后找不到工作便生贼心,凭着敏捷的身手,经常从半开的车窗钻进车内盗取车主手机等财物。尝到甜头之后更加大胆,索性用铁棍敲碎车窗,整个人爬进车内作案,甚至汽车警报器响起来也照偷不误。在6个月内先后行窃6次,偷取了手机、笔记本电脑、摄像机、相机、项链等物品,还盗得现金若干,所窃物品共价值人民币2万余元。
鱼再狡猾也会落网。2005年2月18日,姚某在本市江干区皋塘村一带兜售盗窃来的摄像机时被民警抓获,其负责望风的帮手郑某也在2月21日被抓获。
12日上午,江干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判处姚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判处郑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