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万富豪被杀案又起波澜 一杀人者由无期改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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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08月13日 07:58:18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震惊全国的乐清籍富商周祖豹遇害案,今天由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开庭审理后,作出一审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原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王伟坚和屠金安,这次分别被依法判处死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此外,法院还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窝藏罪,判处被告人杨金富死刑;判处被告人杨加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分别判处被告人余存军、朱智金、林玉薇、杨瑶信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三年不等的刑期。法院同时还判处被告人杨金富等7人赔偿被害人周祖豹的4个儿子经济损失共27.45万余元。
据介绍,本案被告人王伟坚、屠金安系乐清富豪,在与老乡周祖豹在北京共同筹办市场过程中发生矛盾。1999年11月,他们雇佣杨金富等人杀死周祖豹的侄子周建波;2003年2月12日,又雇佣杨金富等人,将在老家的周祖豹连捅14刀致其死亡,酿成震惊全国的温州亿万富翁家门口遇害案。
2004年7月22日,温州市中级法院曾对此案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因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及部分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省高级人民法院在今年5月31日作出刑事附带民事裁定,发回温州市中级法院重新审理。
温州中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于7月7日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金富积极组织、策划、实施故意伤害和故意杀人行为,已分别构成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被告人王伟坚、屠金安为索回股金,放任杨金富实行伤害行为,并雇佣杨金富等杀害周祖豹,向杨金富提供资助,承诺给予佣金,已分别构成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
来源:
浙江在线-浙江日报
作者:
苏晓春 周永旭 叶璟
编辑:
周若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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