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颁布的《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于8月1日起实施,没想到新规实施第四天,就有两名安徽司机“栽”在了诸暨运管所运管人员的手中。
8月4日上午,诸暨运管所稽查人员在该市布控打击“黑车”时,看到城区有两辆安徽牌照货车明显超长,车辆有擅自改装的嫌疑。
经查,两辆车虽然都有机动车行驶证和道路经营许可证,但是车身却比普通货车要大,其中货厢长15580毫米,比机动车行驶证上核定的数据超出了近三分之一;高达1000毫米,超高近一半。
据车主交代,他们在购车时,就知道车辆是生产厂家擅自改装过的,但他们为了跑运输时多装货物,特地选择了钢板加厚、货箱加高过的“加长车”。“这样就可以多运一些货物。”两位车主说,他们这样做既能超载,安全系数相对还较大一些,“加长车上同样的货物,装在同类型标准货车上,别人一看就知道超载了。”
按照《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八条规定:“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擅自改装或者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诸暨运管部门责令两车主改正,并对其分别做出了5000元的行政罚款处理。
笔者从杭州一些旧车市场上了解到,随着《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的实施,旧车市场的货车也渐渐走俏,销量比7月同期增长了约三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