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风“麦莎”刚刚离开,“追求”它的人却排成了长队。眼下各地抢注“麦莎”便成风了。
各地抢注“麦莎”商标
“麦莎”是今年第9号台风的名称,由于其高知名度,如今成了各地商标炒家纷纷抢注的对象。宁波人要注册“麦莎”电动车商标、义乌人要注册“麦莎”服装商标、沈阳人要注册“麦莎”体育用品商标……一时之间,各地商标炒家争相抢注。
在“麦莎”登陆地玉环,当地人也按捺不住了。“由‘麦莎’台风登陆地注册‘麦莎’商标,这对我们有特殊的意义。”面对各地商标炒家的抢注,玉环人决定留住“麦莎”,让它成为当地的财富。
抢注“麦莎”商标的是干江盘菜合作社。在动作慢一拍的情况下,他们通过当地工商局将申请注册材料直接上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记者了解到,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目前已受理该申请。
注册并无法律障碍
“我们注册的是31类商标,涵盖活禽、活鱼、水果、蔬菜。”负责操办“麦莎”商标注册事宜的玉环县工商局商标广告科副科长潘云程告诉记者,此次注册“麦莎”商标,他们是“因地制宜”。干江镇的盘菜、葡萄小有名气,有的还出口到美国,他们希望借助“麦莎”的大名,为当地的这些农副产品开拓更大的市场。“拿到‘麦莎’商标后,我们将授权给当地企业和农户使用,统一打上这一商标。”干江盘菜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汪德寿对记者说。
可否将台风名称注册为商标?“这在法律上是没有障碍的,因为《商标法》并未规定台风名称不能作为商标名。”潘云程乐观地告诉记者,对于“麦莎”商标的成功注册,他有一定的把握。记者了解到,将台风名注册为商标,此前已有先例。2000年第8号台风的名字“杰拉华”,已被成功注册为商标。
抢注商标引发争议
正当“麦莎”商标遭各地纷纷抢注的同时,争议也随之而起。
反对方人士认为,此举有悖道德风尚。如果“麦莎”能成为商标,那么“9·11”、“拉登”、“萨氏”等代表灾难和邪恶的字词,岂不也同样可以成为商标?而持赞成态度的人士则认为,“麦莎”本身并没有道德性,如果其具备商标价值,理所当然可以注册。
“‘麦莎’商标的注册者无非是看到了其短期的轰动效应。”浙江省工商局商标处副处长朱理国认为,贴上“麦莎”商标后,短期内对产品销售确实有一定的帮助,但这种帮助是极其有限的。从长期来看,光有商标知名度,而没有内在品质的支撑,这样的企业是不能持久发展的。“抢注知名度甚高的商标,风险也仍然很大。”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