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杭州市卫生部门获悉,卫生部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医疗机构加强监管,禁止和遏制厂商利用各种手段,在医疗机构内进行母乳代用品的推销。
据介绍,少数医疗保健机构妇产科的医务人员,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帮助母乳代用品生产者和销售者推销母乳代用品,并从中获得利润,严重违反《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应抵制母乳代用品生产者和销售者在本部门、本单位所做的各种形式的推销宣传,不得在机构内张贴母乳代用品产品的广告或发放有关资料,不得展示、推销和代售产品”。
通知要求,有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通过医疗服务为生产、经营企业推销其产品并从中获利,或者将产品提供给孕妇和婴儿母亲,并不得接受生产者、销售者为推销产品而给予的奶粉馈赠。一旦向孕妇及婴儿家属宣传、推销或代售母乳代用品的违规行为,应立即严肃处理。
记者从省妇保、市一等了解到,杭城多家医院从去年起已明令禁止医务人员推销母乳代用品,并由医院专业部门加强监管,发现后立即进行查处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