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工大新校规别出心裁 如不服处分学生有权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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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08月25日 06:46:06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新学期即将开始,浙江工业大学的学生都将获得一份特殊的礼物——新修订的《学生手册》,在浙江高校中第一次以明文规定的形式,要给学生一个“讨说法”的机会。
万余字的《学生手册》对校园秩序、网络安全等违纪行为都作了具体解说,但有关学生的隐私、婚恋等个人生活内容却没有只言片语。除涉及法律、纪律、教学等公共秩序外,学校原则上不再对学生的私人事务进行干预。
处分的职权和程序成为构成处分学生新办法的重要部分,洋洋洒洒竟达八款。其间明确规定:对学生作出处分决定前应制作“违纪通知书”,写明违纪事实和处分依据等,违纪通知书送达本人,经学生或其代理人确认后签字;拒绝签字的,工作人员将记录在案;无法直接送达本人的,则邮寄送达。
因为被指控考试作弊而被开除学籍或丢掉学位,被处分者却自认为没作弊,怎么办?《手册》给学生“为己伸冤”的权利。自认为被“冤枉”的学生只要向“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就可以在15天之内为自己讨个“说法”。
据悉,开学后,浙工大校园网主页还将出现一个“申诉框”,以方便学生申诉。同时启动由管理部门、教师、学生等方面代表共11人组成的“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委员会”必须在接到申诉的15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
对此,校办公室主任何智蕴笑称是“给自己找难题”。但是,“却能防止处分失当,而且保障了学生权利。”学校学生处副处长郑春晔也认为解这个“难题”很值得:“处分学生毕竟是为了更好地教育学生。”该校党委副书记韩翼祥表示:对违纪行为的记载、处分事关学生的切身利益,学校实施新办法,可通过规范化的惩处来实现依法治校,同时通过人性化的权利救济来保障学生的权益。
来源:
杭州日报
作者:
通讯员 王彦 记者 宓路平
编辑:
吴辉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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