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因老师上课时批评了几句,绍兴一名学生一时糊涂,居然将农药倒入老师办公室的饮水机中。遭到投毒的老师却没记恨在心,反而以德报怨,向检察官求情,最后感动检察官,让这名少年安然度过中考,并被检察院免于起诉。
被批评
学生就向老师投毒
王小军(化名)今年还不满16岁。去年11月21日上午上课时,他背不出英语单词,被老师批评。不懂事的他,从家里拿了农药,爬窗进入老师的办公室,将农药倒入办公室的饮水机中,然后逃之夭夭。
当天傍晚,一名老师进办公室时,闻到一股农药味,便到处找,但没找到农药味的来源。
第二天早上7点半左右,另外一个老师从饮水机里倒了杯水,喝了几口,发现水里有点农药味。这位老师在饮水机旁的垃圾桶里,找到一个塑料瓶子,瓶里还有点液体,散发出农药味。
学校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来校侦查时,王小军主动向老师“自首”,如实交代了投农药的事实。
被投毒
老师反为学生求情
投入爱心反遭学生投毒,这一事件发生后,在王小军就读的学校,就像引起了一场地震。许多老师和学生都非常气愤。该校一位姓钱的老师对记者说:“当时,我们很多同事都表示,一定要让这个学生得到应有的教训,这么轻视别人的生命,实在太不应该。”
几天后,王小军在一位老师的陪同下,来到绍兴越城区检察院。当这位老师表明身份后,检察官非常吃惊。原来他就是那位遭王小军投毒的老师,而这位老师来的目的,竟是帮自己的学生求情。老师告诉检察官,孩子就要面临中考,在这样一个人生的转折点上,希望检察官能给孩子一个机会。
经办此案的检察官告诉记者,此后,检察院还收到了该校校长及数名老师共同署名的书面申请,请求检察院对王小军从宽处理。其中就包括被投毒的这名老师。“这位老师如此宽大的胸怀让我们十分感动。”检察官对记者说,检察院将这一案件推后了两个月处理,让王小军安心度过了中考。
被感动
检察院“冒险”不起诉
越城区检察院公诉科科长沈卫东说,王小军的投毒行为,属于未成年人也要承担法律后果的八类刑事犯罪之一。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投毒罪,也要负刑事责任,但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检察官在办理此案时发现,此事并没造成严重后果。此外,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的,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可作出不起诉决定。检察院经审查后,决定不起诉王小军。
但是,为帮王小军健康成长,昨天,越城区检察院公诉科和王小军,签订了“帮教责任书”。沈卫东对记者笑言:“说实在的,这一案件我们采取不诉决定,是冒了风险的。以前还没有一个投毒案例,有过这样的处理。所以对王小军,我们今后肯定要对他继续关注,防止他再重蹈覆辙。”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