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到2004年,共有85名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犯罪分子受到刑事处罚”,昨日在杭州举行的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机构成立15周年新闻发布会上,副院长童兆洪表示,法院执行机构在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创新执行方法的同时,将依法加大对拒不执行行为的惩处力度。
省高院执行局执行庭副庭长傅松苗说,虽然国家没有专门的强制执行法,但根据全国人大和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对拒不履行标的达到5万元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如因此导致申请执行人死亡的),可追究被执行人的刑事责任,追究的相关罪名包括拒不执行判决罪、防害公务罪、抽逃注册资金罪。另外拒不清算隐匿财务账册也构成犯罪。
针对被执行人逃债、避债现象较突出的情况,法院执行机构将采取审计执行、悬赏执行、限制高消费、建立债务人名录制度进行曝光等办法,强化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意识。目前全省半数以上法院建立执行联络员制度,4000多名联络员盯紧“老赖”。
省高院统计数字显示,从1990年到今年7月底,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86.54万件,办结182.76万余件,执结标的金额1385.1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