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8月30日消息 (通讯员 辛成 记者 周娜) “你的银行卡被吞吃了,你得去银行柜台挂失。”当你的银行卡遭自动取款机吞吃时,身后的陌生人如果这般“好心”相劝,你可要多长个心眼。江西一盗窃团伙就经常以此支开取款人,伺机偷银行卡盗取现金。今天下午,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了该团伙五名被告人三年六个月到八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被告人胡某系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胡某等五名被告都是江西瑞金市人,本想一心打算来杭州打工,却合谋干起了盗窃银行卡的勾当。据法院工作人员介绍,今年3月24日,这个“5个团伙”是在杭州市江干区九堡镇一取款机上准备再次作案时被警方抓获的。别看只是个“五人小队”,分工倒明确,20岁左右的年轻女子通常是他们的作案对象。
3月20日中午,他们在杭州下沙的一家工商银行附近蹲点时,注意到19岁的年轻女子杨某朝取款机方向走去准备取钱,被告人胡某便先到取款机上做手脚,乱按按键致其暂时死机,使杨某取款时机子无法运行。这时,该团伙假装在杨某身后排队取钱,其中一名被告人与其搭讪,说银行卡是被机子吞了,让其再输密码试一下,还是不行就得去银行挂失,另一名同伙就趁机记下密码。这时在一旁掩护的合伙人称其前几天也碰到过这种情况,可以带杨某到银行柜台挂失,借此把杨某支开,同伙则迅速到另外的取款机上,根据偷记的密码提取现金。等杨某到银行柜台反映完情况再去取卡时,才发现刚才几名男子不见了,卡里的2200元钱也被取空了。
胡某等五名被告人以同样的伎俩在一个星期内先后在浙江省温州地区及杭州市江干区等地流窜作案7次,共偷取他人银行卡内的人民币近2万元。法院认为,胡某等五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共同盗窃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法院遂依法对五名被告人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