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8月31日消息(记者周娜)日前,记者从杭州市气象台获悉,《杭州市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2005年7月6日杭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
频频灾害呼唤《办法》出台
杭州气象局法规处处长丁华军告诉记者,杭州地处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台风、高温、大雾、雷雨大风、冰雹等突发性的气象灾害发生频率很高。他给在线记者罗列了这样一组数据:平均每年影响杭州市的台风在2个以上,年均雷暴日数达43天,最多年份高达60多天,年高温日数最多达53天。
“2003年以来每年夏天的高温干旱、2004年的‘蒲公英’和‘云娜’台风,还有今年年初的大雪及前不久的‘海棠’和‘麦莎’台风,每次灾害都给杭州市带来重大的经济损失,《办法》正是构建有效气象灾害防御体系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办法》涉及11类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信息发布权责分明
《杭州市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共16条,其中对11类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名称、图片、含义及相关防御指南等发布进行了规范,还明确规定禁止气象主管机构所属气象台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信号。《办法》还对媒体传播制度作了相关规定,相关的广播、电视台在节目播出时段内收到气象台发布的预警信号后,应该在15分钟内及时向老百姓播发;媒体播发预警信号频率不得低于每小时1次,其中对台风、暴雨、雷雨大风、冰雹的红色预警信号,播发频率不得低于每小时4次。
杭州气象局法规处处长丁华军表示,由于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发布与传播对社会生活影响重大,《办法》还根据相关规定,对违法发布和传播预警信号的法律责任作了规定,其中对擅自发布和擅自转播、转载的最高处罚可达50000元。
老百姓该如何看预警信号
杭州市气象台台长楼茂员就老百姓了解新出台《办法》中涉及的“预警信号”问题作了解释,他表示,预警信号与以往发布的灾害性天气预报的最大不同在于,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有规范的名称、图标、含义和防御指南,并有细化的分级及分级标准,显得更加明了。他表示,杭州老百姓可以通过以下几个主要渠道获取预警信息和防御指南:96121、杭州气象网站、以及杭州电视台综合频道、西湖之声、数字电视气象频道等。
附:杭州市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管理办法
附: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