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叶峰和葛海松都是富阳里山镇人,两人平常十分要好,葛对孙更是言听计从。遇事不顺的孙叶峰有一天突然冒出买枪防身的想法,二人说干就干。
今年1月5日,孙叶峰与另一名同伙乘飞机到湖北襄樊,孙出资1.5万元向他人购买了仿六四式手枪一支、子弹两发,随后他们坐长途汽车把枪和子弹带回富阳。手中有了枪,怎么使用几个人都没经验,孙叶峰回到富阳后在宾馆内试枪时不慎走火,子弹打穿了墙壁。子弹只剩下一发,孙叶峰觉得没搞头。于是,今年2月份,孙叶峰又花5000元通过葛海松等人到襄樊买回10发军用子弹。
后来,孙叶峰等人又租房把枪支和子弹放起来。今年3月,一个群众举报电话惊动了当地公安部门。3月22日,警方根据群众举报,在几人租住的小阁楼内搜出了一把仿六四式手枪和11发军用子弹。随后又将孙、葛等人抓获。
经审讯,两人均承认了非法买卖枪支的罪行,孙叶峰说自己买枪只是为了“玩玩”,用于平时发生纠纷之类事情时“防身”。据介绍,买卖枪支在富阳虽有先例,但一般都是步枪、气枪等,正规的军用手枪买卖还是第一次发现。
7月15日,富阳市人民检察院对孙叶峰以涉嫌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对葛海松以涉嫌非法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罪依法提起公诉。
8月23日,法院以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判处孙叶峰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以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判处葛海松有期徒刑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