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三里新城的刘先生最近遇到了一件烦心事:“新房装修时,装了一台太阳能热水器,物业公司却硬要我拆掉。现在不是提倡节约能源吗,为什么小区要禁止太阳能热水器?”
物管部门禁止安装
刘先生刚刚搬进三里新城,打算在6楼楼顶装一个太阳能热水器。热水器才搬上楼顶,还没来得及派上用场,小区的物管就找上门了。
记者随后联系了三里新城的大家物业公司,一位姓楼的管理人员解释,三里新城的房子都是斜坡楼顶,安装太阳能热水器既不安全又影响美观。另外,楼顶面积有限,如果每户人家都装一个,根本放不下。“为避免纠纷,才决定暂不同意业主安装。另外,业主临时条约里对此也有明文规定。如果业主一定要安装,等业主委员会成立以后再考虑。”
对此,江干区建设局物管科的刘先生解释说,虽然目前的物业管理条例中,并没有对能否在屋顶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做出明确规定,但在屋顶安装热水器不仅占用了居民的公用设施,还可能会破坏小区景观。
新老小区态度不同
昨天下午,记者还走访了市区多个居民小区,在东园、机神、葵巷等老小区的屋顶上都有许多热水器,而在紫桂、嘉南等新建小区,那里的物管普遍反对安装热水器,理由大都是“会破坏美观,不够安全,还会引起漏水、房屋破损”等。
“既然没有规定不能安装,那么物业公司凭什么来阻挠。”有居民认为,只要能与邻居达成一致协议,不对他人造成影响,“安装热水器只是自己的事情”。
对此,有关专家提出,目前都提倡建设节约型城市,使用太阳能热水器既节能又环保,但是关键在于有关部门应尽早出台有关政策和技术规范,让太阳能产品的推广和利用落到实处,让广大市民充分利用太阳能这一绿色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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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28日,全国人大审议了我国首部《可再生能源法》,该法规即将在2006年元月1日启用。其中第十七条规定: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安装和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能供热采暖和制冷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等太阳能利用系统。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规定的技术规范,在建筑物的设计和施工中,为太阳能利用提供必备条件。
对已建成的建筑物,住户可以在不影响其质量与安全的前提下安装符合技术规范和产品标准的太阳能利用系统,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这一法规的实施将为太阳能产品的普及扫清路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