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对拟表彰的省级五好法庭公示通告
为不断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保证人民法庭各项工作的完成,推进人民法庭的正规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提高司法水平,省高级人民法院自1991年起开展了争创“省级五好法庭”活动。被评上的“省级五好法庭”,须达到以下“五好”标准:思想作风好、完成任务好、团结协作好、内部管理好、物质装备好。经过多年争创,现有“省级五好法庭”195个,占法庭总数的93.3%。
经所在法院自荐、中级人民法院审核推荐、省高级人民法院考评,现将拟在近期表彰的6个“省级五好法庭”予以公示。广大人民群众和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组织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纪检组、法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被公示的人民法庭存在的问题。单位来信反映情况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来信、来电反映情况的,提倡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注明联系方式。
公示期限:2005年9月2日至9月7日。
受理举报单位和电话: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电话:(0571)87054225
省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组
电话:(0571)87057754
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0571)87057685
省高级人民法院地址:杭州市马塍路5号
邮编:310012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05年9月2日
拟表彰的人民法庭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大榭人民法庭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东郊人民法庭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西郊人民法庭
平阳县人民法院鳌江人民法庭
永嘉县人民法院瓯北人民法庭
温岭市人民法院泽国人民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