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日报9月3日报道(通讯员杨福元)近日,国家商务部核准陕西、安徽、吉林、浙江、天津五省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部分县(团、市、区)市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县(市、区)。我市诸暨市、上虞市和越城区也名列其中。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从2005年开始,力争用三年时间,在试点区域内培育出25万家左右“农家店”,形成以城区店为龙头、乡镇店为骨干、村级店为基础的农村消费经营网络,逐步缩小城乡消费差距。
“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是为了引导城市连锁店和超市向农村延伸发展“农家店”。乡镇级“农家店”原则上以批零结合的综合性服务为主,鼓励从事农资、日用小商品的批发与零售经营,以及政策允许的农副产品购销业务等。村级“农家店”以零售服务为主。“农家店”的具体建立和改造,将按商务部印发的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