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讯 目前我省农村文化工作还很薄弱,占百分之六七十以上的农民享有的文化资源不足30%。”9月2日下午,在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33号建议办理工作座谈会上,领办此建议的副省长盛昌黎表示,在进一步加快文化大省建设,不断增强浙江文化软实力的过程中,必须改变这种现状。
在今年省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上,省人大代表高燕提出《解决农村“文化短缺”,缩小城乡“文化差距”》的建议,要求加强农村文化建设。她认为,与城市相比,广大农村的公共文化服务严重滞后,基层群众的文化需求远远不能得到满足,城乡“文化差距”有扩大的趋势。建议建立解决农村“文化短缺”,缩小城乡“文化差距”的长效机制,在公共财政扶持、文化服务供给等方面作出制度性安排,确保农村文化建设的财政投入。
省委、省政府历来重视农村文化工作,对这件事关农村文化建设的建议十分重视,明确由一位副省长领办,省级有关部门具体承办。
代表建议:大力兴办农村文化设施
承办部门答复:文化设施建设方面,争取到2010年,全省城乡基本建立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要求,文化设施完整、活动内容丰富、组织机构健全、服务对象广泛的基层文化建设新格局。文化阵地覆盖面、文化资源利用率、文化科技含量、文化服务能力等重要指标全国领先。全省45%的县(市、区)成为省级以上文化先进县,其中全国文化先进县的比例达到26%;10%的欠发达地区县(市)进入文化先进县行列。实现乡乡(镇、街道)建有符合标准的文化站,欠发达地区85%的行政村要有文化体育活动阵地,并配备必要的设备和器材。
农村文化队伍建设方面,加强乡镇文化站和文化员队伍建设。制定并实施乡镇文化员准入制度,对全省现有文化员在轮训的基础上进行考核,持证上岗。加大从业人员的再教育力度,在“十一五”期间,完成基层文化人才全员培训,使全省基层文化单位从业人员都能得到继续教育。
代表建议:实行农村文化活动补贴制度。对农村文化的活动经费实行按场次、规模与参与群众数量和经费,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补贴
承办部门答复:这些建议将在省“十一五”农村文化建设中予以具体体现。同时研究创新文化事业财政投入方式,借鉴省级文化事业经费对剧团的投入模式,进一步从“养人”变为“办事”。同时,在向省政府申请的浙江省文化阵地工程建设经费中,要求设立有关专项经费。目前此方案正在进一步论证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