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起本报连续刊发《公车,该在哪里过夜》等报道后,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也引起了省有关部门的重视。日前,省纪委、省监察厅就加强公车管理发出通报。
通报指出,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里有关加强公车管理的规定精神,针对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学习借鉴上虞等地加强公车管理的好做法、好经验,结合自己的实际加以完善,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用制度来规范和约束干部的行为。通报强调,要强化监督检查,运用多种监督手段,形成监督合力,使公车管理“阳光化”。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职责,对顶风违纪的,不仅要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对相关责任人也要追究责任,坚决遏制违反规定使用公车的不正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