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欠我三万元钱,向他讨要多次,都不肯给,你说该怎么办?”上周四,当陈晓梅来到本报义乌新闻中心向记者求援时,记者还以为这是一桩普通欠薪投诉,可陈晓梅说:“我讨的是一笔‘情债’。”
她说是情债
“说白了,这就是一张‘情债白条’。”29岁的陈晓梅拿出一张写有“欠三万元”字样的欠条说:“本来我不想再提这些旧事,可现在我豁出去了。”
陈晓梅在3月份辞职前,是义乌一家玩具公司负责外贸玩具样品制作、设计的一位部门负责人。她说:“我在公司已经三年,之前,我在仙居县一家木制品公司搞样品设计。因为业务上的交往和他认识,后来就跳槽跟了他。”
陈晓梅所说的“他”,就是给她打欠条的曾先生。
陈晓梅说,她来义乌后才知道曾某已有家室,但因为他的“花言巧语”,三年来,她还是陷在感情漩涡里不能自拔。她一直相信两人最终会走到一起,但结果东窗事发,曾妻纠集家人打了她一顿,而知情的曾某却保持沉默。
“最后我选择了离开。辞职后,除了结清工资,他主动提出给我三万元作为补偿。”陈晓梅说。
他说是欠薪
既然是曾先生主动要给的补偿,为何到了陈晓梅手里就成了一张欠条呢?陈晓梅的解释是:“当时他老婆钱管得紧,他拿不出这笔钱,就写了欠条,为了让我保密,他还在条子背面写了‘此为保密金’。”
记者随后与曾先生取得联系。曾先生不否认与陈晓梅曾有过一段感情。他说:“我是有妻儿的人,我知道当初偷偷和她交往有些自私,但我从没有欺骗她的感情。我曾经告诉过她,让我在原有的家庭和她之间作出选择,我可能会选择家庭。她在我身边的这几年,我也没亏待过她,所以谈不上‘给三万元作为补偿’。”
曾先生说:“那三万元钱实际上是她在公司薪酬的一部分,属于欠薪,这笔钱不是不给,只是时间未到。考虑到她对公司新产品的设计流程很熟悉,而且知道一些技术秘密,公司和她签聘用合同时,注明了保密条款———对于聘用期间自动离职者,公司三年内暂扣一定数额保密金。”
得到曾先生将在三年期满后给付三万元的承诺后,陈晓梅说:“我不想再说什么了,那就等着拿钱的那一天吧。”
【记者感言】
一张三万元欠条,是情债还是欠薪或是保密金,只有当事人自己最清楚。所幸,这不是一张不可能兑换的“白条”。不过,在采访后,记者也有两点“题外”的启发:一是情债很伤人,而且“说不清、理还乱”,这样的债最好还是别欠;二是无论什么债务,如果要打欠条,千万把谁欠谁多少、何时一次性(或者分几次)还清写清楚,别打马虎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