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一企业这样刹浪费之风:剩一个馒头罚款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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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09月07日 15:32:49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劳动部门:提倡节约的内部规章不妨更人性化些
吃剩一个馒头,罚款二十元。针对市区一用人单位的食堂管理制度中的这项规定,温州市劳动部门有关人员昨日称,该企业的初衷是好的,是为了提倡节约,但在制订内部规章时,不妨多些人性化。
重庆籍王小姐是位于鹿城区炬光园工业区的鹏云眼镜制造有限公司的一名员工。日前,王小姐打电话告诉记者,本月3日早上,她在公司食堂吃早餐时剩了一个馒头,被食堂主管发现。后来公司管理层以王小姐违反公司食堂的管理制度为由,决定对她罚款20元,罚款将在本月工资中扣除。王小姐对此表示不解,她说,平时早餐都要拿两个馒头,3日那天因为胃口不好只吃了一个,“这样一罚,我一天的工资差不多全搭进去了。”
记者随即联系了该公司办公室刘主任。刘主任确认该公司有《食堂管理制度》,并且也有“对无故浪费粮食者罚款20元”的规定。他说,公司此项制度是去年2月制定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员工无故浪费粮食。员工被聘用的同时,公司都会告知这个规定,在食堂醒目处悬挂着这份《食堂管理制度》。该公司有200来名员工,由于是“包吃”的,有些员工不太爱惜公司提供的食物,经常有浪费现象。“每天早上,我都能看到两个放在食堂门口的塑料桶被装得满满的,里面都是馒头之类的食物,实在太浪费了!”刘主任说,该公司还对其它诸如浪费水电者进行罚款。
市劳动监察支队支队长张康道说,时下全国上下正在创建节约型社会,用人单位很有必要在员工中提倡节约,杜绝浪费。但是,在制定内部规章制度时,应该更人性化些,应多建议多引导,多考虑一下员工的利益,如果动辄罚款,有可能会适得其反。
来源:
温州新闻网-温州都市报
作者:
黄云峰
编辑:
周若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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