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老城街头巷陌品味历史 杭设定历史建筑责任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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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09月08日 09:08:34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今年,杭州一些老房子的产权人和使用人肩上的担子要重大起来了。一纸历史建筑保护责任书正等着他们去签署。一旦签字,他们不仅要对房子负责,还得对历史负责。
杭州这座历史文化名城的璀璨过去不但题在西湖的楼阁上,还浸淫在老城区街头巷陌的墙门里。许多不够文物级别的老房子也同样蕴涵着丰富的历史文化元素,供研究者、市民和游客从中品味一座古城的味道。去年,为了保护杭州所剩不多的历史建筑,市政府专门成立了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领导小组,并在市房管局设立了保护工作办公室。保护办成立后,根据《杭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的规定,多次邀请专家探讨历史建筑保护方案,并起草了《杭州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办法》及《实施细则》。根据市民推荐、专家认定,杭州市分两批公布了122处历史建筑保护名单。这个名单里大多为晚清、民国时期的建筑,也有部分上世纪50年代的房子。
据市历史建筑保护办有关人士介绍,由于年代久远,部分历史建筑的产权状况错综复杂,目前又都处于使用中,如何分清责任,妥善保护,让历史建筑更好地保存下来,是个难题。根据《杭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等地方法规和《保护办法》的规定,市历史建筑保护办以签订责任书的形式,设定产权人和使用人对历史建筑的保护责任和义务。
已经拟妥的责任书将保护历史建筑的主要责任落在产权人身上。产权人不仅不得擅自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外观,还要经常修缮、维护。而使用人则要落实历史建筑的消防等安全措施,发现危及历史建筑的隐患要及时向产权人和历史建筑保护部门报告。如果历史建筑出现重大危害,而产权人无力修缮的,政府将为用户另行安排用房,并由政府出资对历史建筑进行修复。由于每处老房子的建筑结构和年代不一,保护要求也就不一样。现在,保护办的工作人员已经对第一批75处历史建筑进行了实地踏勘,建档工作基本完成。
来源:
浙江在线-浙江日报
作者:
金波 李明华
编辑:
施袭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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