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非法行医而直接导致就诊人死亡的非法游医陈明花,近日被嘉兴市秀洲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这是我省首次对非法行医施以如此严厉的处罚。
经查,今年3月8日,居住在嘉兴城南街道长桥村的一名四川籍产妇即将分娩。经人介绍,一个名叫“王明英”的女“医生”被请进产妇家中帮忙接生。接生过程中,“王明英”错误地使用缩宫素,并在判断不正确、抢救设施不全的情况下,用刀片切开产妇腹部,造成胎儿死亡、产妇发生羊水栓塞。产妇家属不得不呼叫120急救车将产妇送到医院救治,产妇最终抢救无效死亡。
嘉兴市卫生监督所根据调查情况认定,“接生婆”王明英的真实姓名是陈明花,52岁,她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涉嫌非法行医。
2005年8月,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判决书认为,被告人陈明花为获取私利,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而为他人接生,属非法行医,且造成就诊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判决被告人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2万元,赔偿原告民事诉讼、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等近2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