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查,涉嫌介绍卖淫的上海人陆某(男、25岁)勾结美容店店主张某某(女、22岁、江西永修人)、张某某(女、35岁、浙江景宁人)、闫某某(女、23岁、河南人),自今年6月份以来,每天利用上因特网聊天室进行聊天的方式,在网络上物色、搭识嫖客,待嫖客定好宾馆房间后,送小姐上房供嫖客挑选后进行卖淫活动,并当场收取嫖资人民币300元至500元不等,或者约定在美容店内进行卖淫嫖娼活动,现已非法获利10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