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义乌市稠北派出所和商城派出所被该市公安局选定为试点单位,9月20日前后推行部分行政案件网上审核审批制度。
本次网上审核审批的适用案件包括两类:第一类为对个人处罚款、没收2000元以下(同案中有违法人员被处2000元以上罚没款的除外)案件,对单位处一万元以下罚款、没收案件;第二类为对偷窃、骗取、抢夺少量公私财物、故意损坏公私财物和违反《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的行为拟给予行政拘留处罚,违法行为人对违法事实、处罚无异议,放弃陈述、申辩或明确表示不复议、诉讼的案件。
据了解,义乌市公安局在实施行政案件网上审核审批的同时,将明确相应岗位的工作职责,探索建立相应的制度:网上审核审批责任追究制度、退查制度、案件质量检查制度、案件主办人制度、兼职法制员制度等。在监督过程中发现违规、违法办案的单位和责任人,该局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