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年底,绍兴市民安增祥在市区内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在办理贷款时,银行要求他必须在银行指定的保险公司办理房贷,并要求一次性把12年的保险费付清,否则贷款的请求不予批准。虽然觉得银行的做法没道理,但安先生多方奔走也没结果,只好将保险费交了。
办理房贷“捆绑”保险,这是今年绍兴市消协“海选”出来的十大“霸王条款”之一。昨天上午,绍兴市消协组织市内法律专家、各行业协会工作人员、消费者代表等二三十人召开了对这些条款的点评会议,办理房贷“捆绑”保险的条款,成为点评会上最热的话题。
据绍兴市消协秘书长章建平介绍,今年6月份,绍兴市消协开展了2005年“不平等格式条款”(俗称“霸王条款”)点评活动。确定的点评范围主要是大商场、超市等经营性单位及公用企事业单位的不平等格式条款,主要包括经营者单方面以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的不公平、不合理规定及显失公平的行业惯例。活动共征集到了85条消费者最常见的不平等格式条款。内容涉及商场、超市、美容美发、保险等多个消费领域。9月9日,绍兴市消协又组织公检法、人大人士及社会各界专家举行论证会,最终选定了十大“霸王条款”入围名单。
章建平告诉记者,这些“霸王条款”大多以行业协会的名义对外宣称,貌似公允,但实际上对广大消费者十分不利。开展这样的评选及点评活动,有利于重建一个诚信、安全的消费环境。“霸王条款”认定后,工商等部门将督促涉及单位做好整改工作。
十问“霸王条款”
◆“最终解释权”到底谁说了算?
◆“处理商品”或“清仓商品”可否退换?
◆影楼拍摄的“多余照片”能收费吗?
◆设定单方面消费者违约责任合法吗?
◆退、换的商品,是否包装或外观必须齐全完好,附件必须齐全?
◆办理房贷“捆绑”保险的做法妥吗?
◆单方面确定解决争议方式妥吗?
◆强制被保险人起诉第三方索赔可行吗?
◆消费卡可以“过期作废”吗?
◆房产交付时不签补充协议不给钥匙妥吗?